父母在成都买房,成年子女可以把户口转到成都吗?可以,只要是同意转
可以落在孩子名下,如果你孩子还没有成年的话,你需要通过户口迁移的方式来落户。
【法律分析】
房子落户给孩子一般是可以的,不过孩子未成年的话,需先办理家长户口迁移,才能办理孩子户口迁移。若本地户口迁移,需带产权证及契税证,前往所在派出所办理;而外的户口迁移,必须要有产权证,契税证,还要了解落地户口的房屋面积及是否贷款。
【法律建议】
新买的房子可以落在孩子名下,如果孩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孩子本人申请登记,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条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机构所在地面签)
(二)卖方(开发商)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加盖公章)及面积表、宗地图、分户图或分割卡(无分割卡的只提供转让合同)
(三)买方提供:
1.购房发票;
2.买方本人身份证明,共同共有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共有关系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其他税收政策请与税务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7、18、19、20条规定,十八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9.2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如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不能。父母原系外地户籍居民,通过投靠子女落户本市的(迁来本市栏为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无论其是否进行全域迁移,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情形,父母购买住房时,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见附件1)
可以的。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只是个别的特大城市有严格的落户条件。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但是父母随子女落户迁移,在已经买房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买的二手房,要注意买的房子名下原房东的户口是否已经迁走,户口的问题,也可以问房子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
应提交的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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