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区,我的税前月薪是每个月12000,在我依法缴纳完个税,社保,公积金等税项后,实际到手工资大概是8768元。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
法定对象、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都是我国的义务纳税人。
应缴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都需依法纳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二、实际工资
你要缴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例:8+2+1+12=23%(另外加3元,因为医疗保险是2%+3),12000*0.77=9240,9240-3=9237。剩下的超过3500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9237-3500=5737,1500的部分要交3%,就是 45元。1500至4500的 交10%,5737-1500=4237,4237X10%=423.7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45+423.7=468.7。因此到你工资卡里的工资为:9237-468.7=8768.3元
没纳税记录因为单位没申报
北京个税是每月单位在地税系统申报。一般在职都应该申报,不论工资好低。但是当月没工资一般单位不申报
北京社保是人社局单独申报,每年固定申报一次,连续12个月内就按申报基数扣费
你们委托北京公司代缴社保,公司就只报社保增员,不用每月报个税,毕竟不是这个公司发工资
所以北京的个税和社保之间没关系,是两个单独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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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只能建立一份劳动合同关系,所以社保只能由一家公司为你缴纳。但代扣代缴个税的应纳税所得,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报酬一项。比如你在A公司工作,并在A公司缴纳社保,但你的所得未及个税起征点,故在A公司你实际未缴纳个税。你业余创作了一部文学作品,授权给B公司并获得了稿酬,B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在支付稿酬时为你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这样你实际上就是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名下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如果你的问题指的是能不能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名下缴纳劳动合同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那么法律规定是不能,但实际操作中有很多这样操作的案例。比如有的律师是在企业工作,但是律师证挂在律所,那么企业如果管理不规范,他就可以不在企业缴纳社保,而是在律所缴纳。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代缴个税和社保问题能不能在两个公司缴纳的问题的相关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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