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户申请表》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一步:根据四类户口情况把自己分类
A类:
大学时户囗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非四川省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B类:
大学时户口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在四川省非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C类:
户口在原籍
四川省非成都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D类:
户口在原籍
非四川省户囗的往届/应届毕业生
A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
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B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C类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D类所需材料:
第一步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第二步材料: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一寸彩色照片(不限底色)、结婚证 或离婚证(未婚无需)。
第二步:所需材料一览以及办理方法
基础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
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后期需要材料:
* 学信网学历证明
流程:学信网首页—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处需花费4元)
* 无房证明
方法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预约
流程:首页——网上查询—综合查询—房产档案网上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按照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房管局】拿22区无房证明。
方法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点”的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更加方便)
*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
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无房证明,去需要落户的【人才中心】领取。
PS:办理天府新区落户的可在西博城“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审核领取区领取。
* 入户申请表
方法一: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
流程: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居住登记(回执单)【仅针对BC类人群】
在现居住地(适用于在成都租房)或户籍所在地(适用于在外地工作)的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所需资料以当地派出所为准。
部分派出所会在登记后发放回执单,部分不会,只要在系统内登记成功即可,回执单不是必要因素。
准迁证【仅针对D类人群】
携带材料:户囗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在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仅针对D类人群】
拿到准迁证,回户口原籍进行下户后取得户囗迁移证(下户地公安机关提供)。下户手续一般支持代办手续一般支持代办。
第三步:线上预约及现场办理
预约办理流程
1.
2.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囗迁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4.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D类使用第一步材料)
5.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
6.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ABC类到此完成落户
* D类完成1一6步后,还需继续
7.D类人群经过以上步骤,拿到准迁证,回原籍下户后,获户口迁移证
8.D类人群准备全第二步材料,再次在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上进行第二次预审。
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口迁入—持准迁材料落户办理
9.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10.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
11.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周六可以办理持迁移证入户业务)
12.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PS:网上预约办理的无需跟现场排队办理的一起排队等号,直接询问发号员取号
* D类完成落户
附录(关于代办):
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不是原户主且不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本人到场。代办人带户口迁移需要的所有材料即可。
外省户口迁移办理准迁证可以代办,凭准签证和迁移证上户时需要本人办理。
代办委托书可以在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下载流程:
首页—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代办业务委托书
成都迁户口材料:
1准迁证(原户籍发放的准迁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4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
成都迁户最简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提交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回原籍地街道注销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补充:不论是家庭户口还是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到户口本才算落户完成!
你好,成都本科落户天府新区的条件是: 1、45岁以下,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 2、 成都市 没有 结婚 ,大成都及天府新区无房且直系亲属也无房。 3、合同签署的 公司注册 地是天府新区的(我的合同是 北京 的,成都是 分公司 ,但是北京的合同最好体现在成都工作,当然有成都的合同最好省的麻烦),并且有 营业执照 。 4、 社保 是自己公司购买(不是自己公司购买的让公司开一个委托证明,满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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