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优惠,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号)规定: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并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可以申请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房屋租金补贴比例由各区(市)县自行制定。
扩展资料:
如果符合成都市住房保障相关条件,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等,具体情况请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网进行了解。成都市其它职能部门也为来蓉创业就业人才提供了优惠扶持政策,如人社部门“安家补贴”相关政策,详细情况请咨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关于大学生(本科)落户成都,能都有扶持政策

大学生在成都落户后是可以买房的。只要户籍在限购区域内的户籍即可,非本地户籍需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根据成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第三条 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四条 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1、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
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如果要留在成都需要先在成都找到工作单位。然后可以将户口落到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上。如果没有确认落户地点的,学校默认将户口转回原籍的。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大生),在郊县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第一阶段:调档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原档案管理机构、街办/计生办、派出所
办理事项:开具调档函,把人事档案调至成都人才中心。
1、婚育证明:证明你婚姻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机构开具。
2、现实表现证明:证明你曾经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注意事项:各人才中心对档案要求不一:最简单的是锦江区人才中心,只要有封存好的档案即可;最复杂的市人才中心,要求档案完整才会接收。
办理费用:120~240,预缴一年存档费
第二阶段,办理联系函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
办理事项:办理联系函,需1~10工作日(各人才中心不尽相同)
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电子版下载]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填写《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电子版下载]
办理费用:0~300元。 各人才中心收费不一,其中高新区和武侯区免收人事接收费。
特殊情况:如在成都无房产(自己、配偶、父母、子女在成都无房产者),须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山上。 办理事项:领取人才中心集体户入户资料
办理费用:150元
☆ 特别推荐: 高新区人才中心(办理费用最低,有房产者不需要花钱)
锦江区人才中心(档案要求最低,任何档案皆可办理学历入户)
第三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联系函及以下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一)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二)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
(三)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四)个人申请培训津贴企业职工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个人培训津贴申请表》。
(五)个人申请生活费补贴院校学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您好,目前成都购房细则如下: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已满24个月或虽未满24个月但已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已满24个月或虽未满24个月但已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已满24个月或虽未满24个月但已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您可以关注成都购房通小程序,便捷查询您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和可购房区域。
目前成都的落户方法有两个。
首先是积分落户,具体细则如下:
1、缴纳社会保险指标,每年积10分,半年积5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3、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7、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多于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10分上限、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9、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45周岁以下的,加10分。
其次就是本科学历落户。
希望您可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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