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应该属于农业农村部管理,如调拨分配,合理安排等,但化肥的经营者就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因为经营者需要纳税,还要管理不准经营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
法律分析: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对化肥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同时对化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4)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工商、质检和农业局都是会监管的。
主要监管的是农业局,各地农药经营许可在各地执行情况都不同,但都是需要审批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农业局,只要符合规定,审批通过拿到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开店了。
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
生产肥料的窝点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化肥行业目前在国内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同时还受到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管理,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等行政职能部门对化肥产品生产、质量以及流通市场秩序进行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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