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胡是鲁国南武城(今嘉祥县满硐乡境内)人,与妻子结婚5天后就到陈地任职为官了。5年之后才回家。行至村前,秋胡看到一位采桑叶的美丽女子,心生爱慕,于是便拿出钱去挑逗她,结果遭到严词拒绝。秋胡只好悻悻地回家了。到家后,秋胡把挣来的钱交与母亲,然后询问妻子在哪里。妻子来了,竟然是刚才被调戏的那位女子!秋胡一时羞愧难当,默然无语。妻子的愤怒可想而知,她指责秋胡说:“你在外做官这么长时间,不是着急回家看望母亲,反而调戏路边的妇人,这是不孝、不义;不孝的人,就会对君不忠;不义的人,就会做官不清。不孝不义的人,我没办法和你一起白头偕老。”说完出村往东跑去,投河自尽了。
这就是秦汉以来广为流传的“秋胡戏妻”的故事。该故事对我国古代文化艺术的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汉魏时代,乐府中“秋胡行”已成为清调曲之一种。唐代有《秋胡变文》。明清以后,该故事又以《桑园会》、《马蹄金》之名成为耳熟能详的传统剧目。

鲁国大夫秋胡在外为官二十余年,辞官回乡,在桑园遇妻罗敷,不敢冒认。秋胡故意以带信为名,调戏罗,罗愤而逃回。秋胡至家,罗羞愤自缢,经秋胡母子急救脱险。母责秋胡,命其向罗赔礼,夫妻和好。
最早的剧本,见于元代石君宝的杂剧《鲁大夫秋胡戏妻》,作者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加工改造。将秋胡辞官回乡的时间改为十年,将女主人公罗梅英由投河自尽改为夫妻和好如初。成功地塑造了罗梅英这一美丽、善良、勤劳,具有坚贞的操守和顽强的反抗精神的劳动妇女艺术形象。
扩展资料:
京剧《桑园会》,基本上是根据元杂剧《鲁大夫秋胡戏妻》改编而成。京剧剧本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加工、再创造,使剧情更加趋于合理、人物的塑造也更加完美。
如:把秋胡游宦的时间由十年改为二十年;把秋胡“但知悦路旁美妇人”加以调戏,改为“疑为己妇,而故试探之”;同时为考虑故事流传的广泛性,把女主人公由罗梅英改为罗敷。传记与两剧相较,最明显的区别集中表现在结局上。
即:传与记皆言秋胡妻投河而死,而两剧则云伉俪和好如初。如此改动,不但增强了戏剧性,而且也更加易于为广大观众接受。
汉·刘向《列女传》卷五《节义传·鲁秋洁妇》
洁妇者,鲁秋胡子妻也。既纳之五日,去而宦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旁妇人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若曝采桑,吾行道,愿托桑荫下,下赍休焉。」妇人采桑不辍,秋胡子谓曰:「力田不如逢丰年,力桑不如见国卿。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人曰:「嘻!夫采桑力作,纺绩织,以供衣食,奉二亲,养夫子。吾不愿金,所愿卿无有外意,妾亦无淫泆之志,收子之赍与笥金。」秋胡子遂去,至家,奉金遗母,使人唤妇至,乃向采桑者也,秋胡子惭。妇曰:「子束发脩身,辞亲往仕,五年乃还,当所悦驰骤,扬尘疾至。今也乃悦路傍妇人,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污行也,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亡,必不遂矣。妾不忍见,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而东走,投河而死。君子曰:「洁妇精于善。夫不孝莫大于不爱其亲而爱其人,秋胡子有之矣。」君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秋胡子妇之谓也。」诗云:「惟是褊心,是以为刺。」此之谓也。
《西京杂记》卷六
杜陵秋胡者,能通尚书,善为古隶字,为翟公所礼,欲以兄女妻之。或曰秋胡巳经娶而失礼。妻遂溺死,不可妻也。驰象曰:「昔鲁人秋胡,娶妻三月而游宦。三年休还家,其妇采桑于郊,胡至郊而不识其妻也。见而悦之,乃遗黄金一镒。妻曰:『妾有夫游宦不返,幽闺独处,三年于兹,未有被辱如今日也。』采不顾,胡惭而退。至家,问家人妻何在,曰行采桑于郊未返,既还,乃向所挑之妇也。夫妻并,妻赴沂水而死。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昔鲁有两曾参,赵有两毛遂,南曾参杀人见捕,人以告北曾参母,野人毛遂坠井而死,客以告平原君。平原君曰:『嗟乎天丧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岂得以昔之秋胡失礼,而绝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玉之未理者为璞,死鼠未屠者亦为璞,月之旦为朔,车之辀亦谓之朔,名齐实异,所宜辨也。」 秋胡,春秋鲁人﹐婚后五日﹐游宦于陈﹐五年乃归﹐见路旁美妇采桑﹐赠金以戏之﹐妇不纳。及还家﹐母呼其妇出﹐即采桑者。妇斥其悦路旁妇人﹐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愤而投河死。后以秋胡泛指爱情不专一的男子。
“秋胡戏妻”故事在我国具有悠久历史,最早见于汉代刘向编著的《列女传》,故事情节为鲁国光禄大夫秋胡,娶妻五日即赴陈国为官。多年后回乡,见一美妇人,调戏之,妇人怒骂秋胡。后返家看望母亲,母亲唤来儿媳。而秋母之媳、秋胡之妻正是桑园调戏的女子。秋胡惭,秋胡妻亦羞愤难当,怒斥秋胡:“今也乃悦路旁妇人,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是污行也,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亡,必不遂矣。妾不忍见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投水而死。
在此基础上,历代文人似乎对“戏妻”以及之后演变的“试妻”颇感兴趣,之后诸多朝代在文学作品、戏曲中都有对其的发展,而因故事本身的主要角色为秋胡妻而历朝历代故事书写者均为男性,因此,“秋胡戏妻”故事流变,也在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以及中国文人心态情况。
一、 汉刘向与《列女传•节义传•鲁秋洁妇》
“秋胡戏妻”故事始见于汉代刘向编著的《列女传》,经学家刘向因目睹汉成帝专宠赵飞燕、赵合德姐妹而荒废朝政,故搜罗历代贤妃贞妇,兴国保家以及后妃专宠,国破家亡之事劝勉成帝 。而《节义传》中的“鲁秋洁妇”赞美正是刚烈坚贞的秋胡妻。刘向的写作目的,决定了素材的选择。秋胡妻不堪忍受丈夫的轻薄无礼,从而推广到“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极端境地,最终投水自尽。
在刘向的笔下,固然能看到秋胡妻义正言辞,刚烈自守的一面,但由于丈夫的错误,妇人羞愤自尽,却也实在残酷。况且男子轻狂,只需面露惭色即可得到原谅,但无辜的女性却只能以自尽表达愤怒,再无他法。而且文中秋胡妻言辞中均是儒家伦理道德,秋胡妻俨然成为“儒家卫道士”,以其口述刘向之意。但刘向以儒家礼教赞扬秋胡妻的行为,固然达到了一定的规劝男子的作用,但也变相的肯定了女子守节而死的合理性。由此反映出汉代女子地位之轻,在男子眼中仅为符号或表征,没有自我,没有自主权。而以刘向为代表的经学家也肯定了女子的附庸地位。
二、 魏晋傅玄与《秋胡行》
西晋诗人傅玄曾做《秋胡行》(一名《和班氏诗》),其大意与《鲁秋洁妇》并无二致,但诗人用诗化的语言,对“秋胡戏妻”之事做了新的诠释。诗中“皎皎洁妇姿,泠泠守空房”,“烈烈贞女忿,言辞厉秋霜”,“引身赴长流,果哉洁妇肠!”极力赞扬秋胡妻忠贞守节。但末二句“彼夫既不淑,此妇亦太刚”又表达出诗人对其悲剧结局的惋惜怜悯之情 ,从而使全诗具有了人情的温暖。这与傅玄生活的魏晋时代不无关系,尽管傅玄崇尚儒学,但魏晋时期儒学一统的局面已经受到冲击,这也从另一方面促进了对人的自觉性的发现和对人格的尊重。而志人小说《世说新语•贤媛》也多选取贤能智慧,风度超然的女性入传,反而对贞洁烈妇着墨较少。余嘉锡 有言:“有晋一代,为陶母能教子,为有母仪,余多以才智,于妇德鲜可称者。”足可见魏晋时期女性地位与尊严的相对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以傅玄在诗中末二句“彼夫既不淑,此妇亦太刚”中又流露出一定的不满情绪,即秋胡固然可耻但秋胡妻做法亦太偏激,不和儒家对妇女“婉娩顺从”的要求。从这一角度上,可见魏晋时期的妇女仍然生活在三从四德的儒家礼法束缚之下。而当时代文人也处于一边赞扬女子才情卓越,一边要求女子忠顺贞洁的二元对立心态中。
三、 唐《秋胡变文》与高适《秋胡行》
变文,唐代出现的通俗文体,具有韵白相间,说唱结合的特点。“秋胡戏妻”故事亦以变文的形式在唐代出现。《秋胡变文》残缺不全,且缺少结局,让人不知秋胡妻的最终命运。但在变文中,秋胡妻的形象更加饱满,不仅有“一马不被两鞍,单牛岂有双车并驾!家中贫薄,宁可守饿而死,岂乐黄金为重!”的果决刚烈,更有对秋胡妻美貌的描写“容仪婉美,面如白玉,颊带红莲,腰若柳条,细眉断绝。”人物形象生动饱满,富有生活气息。
而高适的闺怨诗《秋胡行》中也写到:“蕙楼独卧频度春,彩阁辞君几徂暑”,“妾家夫婿经离久,寸心誓与长相守”,“如何咫尺仍有情,况复迢迢千里外。誓将顾恩不顾身,念君此日赴河津。”诗中并无秋胡妻的怒斥,但仍勾勒出了一个守节坚贞的女子,并且这种坚贞,并非全来自儒家礼教的束缚,更多的是来自自己内心情感的驱使。“一朝结发从君子,将妾迢迢东鲁陲。”由此“秋胡戏妻”中表现的道德宣扬成分开始弱化,转而向关注个人的情感诉求。唐代统治者的鲜卑血统与崇尚道家思想,使得礼教束缚有松动。加之武则天、太平公主、上官婉儿等贵族妇女临朝摄政,甚至登基称帝的行为,无不大大提高了妇女地位。而男性文人则相对增加了对女性的尊重,至少是情感上的关照。但不可否认的是,不管是《秋胡变文》还是《秋胡行》,都是男性话语权下的产物。尤其是《秋胡变文》更是用大篇幅描绘了秋胡雄心壮志,考取功名以报国的情怀,不免有为秋胡减轻罪过的意味在。可见,即使在唐代,妇女的附庸地位与文人对女性的习惯性歧视仍存在不绝。
我国自古就崇尚人的品德,西周人尤其好德,有一则与金子有关故事可以说明:当时,鲁国人秋胡娶了妻子才5天工夫,就到陈国做官去了。这一去过了5个年头才回来,在路上秋胡看见一个采桑的妇人,十分欢喜,就下车拿了金子去引诱,可是那采桑的妇人毫不理会。
秋胡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就捧了金子出来献给他的母亲,随后又唤妻子出来,谁知就是刚在路上调戏的采桑妇人。秋胡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只听他妻子说:“你因为欢喜女子而给她金子,这是忘记自己的母亲了,忘记了母亲,就是不孝;贪恋女色,动了淫心,这是污秽自己的品行了,也就是不义。你孝义两件都丢失了,我实在羞于见你。”说完就奔出门投河死了。
在我国古人的眼中,认为只有好的德行才能是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也是一个人真正能谨守一生不会丢失的最大财富。所以,在十分强调礼制的周代,秋胡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孔子后来一心要恢复的就是周礼。当然,我国文化既有这种严厉苛责自己的一面,也有极其宽容大度的另一面,那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也只有在这两方面的牵制与中庸里,文化才显示出不会在物欲里迷失的可能。
按《古列女传》载:鲁秋胡结婚第五天,便去陈做官。五年后回家探亲,半路遇见一位漂亮采桑女,便起淫念。对采桑女说,我走得饿了,能不能给我点吃的?采桑女便把孩子的干粮送给他吃。秋胡又说:种地不如赶上丰年,采桑不如遇见国卿,我有金子和行囊,愿意送给夫人。采桑女回答说,我采桑种田、纺织缝衣,奉养双亲,养活孩子。我不要你的金子和行囊,你不要起什么邪念!秋胡听后很惭愧,便驱车赶回家中,将金子取出交给母亲。佣人请出秋胡妻,二人一见面都慌了,夫人当着婆婆的面数落秋胡的不是,说:你束发辞亲,五年才回来探亲,照理本该急忙回家才是,可你半路调戏采桑女,并以金子与之,这是忘母、不孝,行为污浊不义。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讲礼节,孝义双忘,将来必做不成大事。我不愿嫁给不孝不义之人。遂出门往南投河而死。这个故事表现古代贤德妇女忠贞不贰的美德,同时鞭挞不孝不义的丑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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