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依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共同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在每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上缴,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并按时足额纳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支出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核算和管理,专款专用,所得利息计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基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统筹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相关事务。
扩展资料:
重庆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所涉及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就医管理办法等,按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相关规定执行。
2、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可根据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基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后,次月即享受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待遇。发生符合本办法支付规定的大额医疗费时,由承办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全额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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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重庆这里的社保局开一个接受证明。
现在社保支持全国转移。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可以合并,因为属于一个身份账户,所以都属于个人账户内的费用,当然可以合并。
有一个特殊的,如果职工社保不是在户籍地,也就是和征地社保不在一个地区。建议不着急合并。可以等即将退休时,确定在哪个地区退休,再对应进行转移合并。
呵呵,我前二天才办了。你现在的公司和以前那个公司应该不是在一个区的吧?比如一个是渝中,一个是江北,你需要拿接续卡和身份证到原来那个公司的区域社保局去办理关系转移,就这样就行了。社保局只是在电脑里给你转移一下就行了,2分钟搞定。
社保转移的程序:
1.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去当地社保机构开具您的社保缴费证明。
2.到新的工作单位,将此缴费证明交新单位的人事,由人事帮你去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请调档。
3.此调档程序的流程,通常会在3个月以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久,官僚啊)
补充:如果你在原单位没有开具缴费证明,也可以直接在新地方申请调档,但是时间就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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