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从2016年实施限购政策,之后进行了数次调整,购房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最新的政策是2021年5月16日、5月31日发布的政策,前期的政策,均是在原来的基础上逐步加严限购政策,由于受到近两年疫情的影响,现在也在放松限购政策。
目前在成都市购房,要求具备成都市的户口,落户在成都市即可购房(原来要求落户两年),户口也有相应的区域限制,不是成都市的户籍就能购买整个成都市的房屋,需要按照限购政策跨区的标准进行购房,例如,龙泉驿区的户口买不了高新南区的房屋。
如果没有成都市的户口,也可以通过缴纳社保购房,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区、天府新区、龙泉驿、新都、郫都、温江、双流购房需要社保缴费满12个月,并且不能补缴、断缴。
另外,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可以让政府出证明购房,不考核户口、社保。
若是所有购房条件都无法满足,那么无法在成都购房。
可以。(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如果不是成都社保不可以在成都买房。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基本要求:成都社保两年、必须公司缴纳的、或者成都户口两年。成都社保、户口均满一年。达到这两个购房资格才可以买住宅、另外买公寓不需要购房资格。
成都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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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买房需要注意准备好一定的资金,要不然就很容易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这是第一点。一般的时候,自己不能是确立了一个价格就不做其他的准备了,这也是不对的,因为楼市的价格此起彼伏的,很是让人弄不清楚。
2、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就是自己应该对房屋周边的环境有所了解,不能是只看模型,实地的去看看还是有必要的。在买房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的主要就是二点,噪音和光线的问题,这二个问题如果解决了,基本就是能确定房子了。
3、买房需要注意了解的就是噪音的问题,这些的噪音是很不好的,容易引起自己的居住环境,所以尽量不要买小区下面有空地的楼层。光线的照射的话,选择南向的楼层是最好的,当然还要注意的就是房子的开窗的问题,自己根据需要来选择。
法律分析:这个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是不一样的,要分市县区等级不同,规定不同。按成都市市区来说,只有户口没有社保是可以购置房屋的,但数量会有一定限制。可以,但限制是首套房。欲在成都购房的本地人,若没有缴纳社保的,只能购买一套房屋,对于那些欲在成都购房落户的外地人,若没有缴纳社保,则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分析】
购房人应该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第二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第三条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可以的。
成都市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所有限购区域内强化了购房者的户籍和就业要求,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依据要求只要符合一个条件就可以在成都买房子,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相应区域户籍或在相应区域稳定就业,且在相应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在以上区域可交叉购买。
扩展资料
根据成都《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此外,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成都市房管局强调,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市房管局解读限购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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