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缴费标准由缴费基数决定,生育保险和个人保险不需要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根据每年调整的缴费标准缴费。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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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总额1、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340*10%=134元/人/月(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单位缴纳:1340*11%=147.4元/人/月(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市外户籍参保人缴纳:1340*8%=107.2元/人/月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缴纳:1340*8%=107.2元/人/月2、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340*3%=40.2元/人/月,个人不用缴费3、工伤保险:单位缴纳:1340*0.8%=10.72元/人/月,个人不用缴费4、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340*0.5%=6.7元/人/月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缴纳:1340*0.5%=6.7元/人/月,市外户籍参保人不用缴费5、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340*2%=26.8元/人/月,个人不用缴费6、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340*0.3%=4.02元/人/月市外户籍参保人缴纳:1340*0.5%=6.7元/人/月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缴纳:1340*0.5%=6.7元/人/月7、总计:单位缴纳:222.44元/人/月,缴费比例为16.6%,2012年1月1日起缴费比例为17.6%个人缴费:东莞市户籍参保人:120.6元/人/月,缴费比例为9%市外户藉参保人:113.9元/人/月,缴费比例为8.5%8、上述缴费标准自2011年7月1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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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东莞社保缴费数是400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东莞1999社保缴费最低基数是400元。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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