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法的,代缴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笔者建议中小企业采用劳务外包或者合法劳务派遣等形式灵活用工,降低用工成本。首先要知道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据相关媒体报道,在网上办理社保代缴,代缴公司并不会与用户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署一份服务协议,协议中均明确强调,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也是政策不允许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最新代缴社保协议书模板一
甲方(单位):_________
乙方(个人): 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代缴社会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劳动关系为下列第 ______种情形:
1、双方并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及劳务派遣等关系;
2、双方劳动关系已于_____年___月__日解除/终止,双方对此无争议。
二、根据乙方的请求,甲方同意为乙方代缴下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的缴纳险种与基数为: _________ ,由甲方确定或按最低标准缴纳_________。
2、住房公积金:无需缴纳。
3、代缴期间:_____年___月(含该月)起。
三、乙方应在社会保险缴纳之前将社会保险的全部费用(含个人部分与单位部分)全部支付给甲方。
具体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_____年___月__日之前支付社保费用_____元(对应社保期间: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
_____年___月__日之前支付社保费用_____ 元(对应社保期间: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
依此类推。
如上述社保费用与实际社保费用费用不一致,以实际社保费费用为准。
四、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社会保险的缴纳。
终止缴纳后,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仍有剩余,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如乙方未足额支付甲方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则乙方应补足差额。
五、乙方确认:
乙方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单位、分支机构)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如因代缴社会保险导致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向国家机关就社保问题对甲方进行投诉,不得向甲方就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待遇问题进行任何索赔或投诉。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最新代缴社保协议书模板二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乙方名义代甲方购买其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
二、乙方替甲方代为购买社会保险的项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代甲方购买社会保险的期限: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本合同约定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是否续约。
四、甲方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的金额为_____元/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缴足,即人民币______元,方式为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声明:乙方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工资、社会劳动保险金等费用。
六、合同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按时足额的支付保险费用;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的,迟延支付达到____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按照本条第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于_____日内返还甲方。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些地方对委托代缴社保行为进行了规范,如2013年7月1日实施的《长沙市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若干规定》规定,“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单位代办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事务时应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被代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办员工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应提供被代理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经被代理单位确认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等资料。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单位代办社会保险事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代理的规定,在代理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时,不得将被代理单位的职工以代理单位职工的名义登记参保。”,从上述文件亦可看出,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代理公司以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即社保账户仍是公司的账户,可称之为“代办社保缴费”),但明确禁止以代理公司账户名义缴纳社保费(此时社保账户是代理公司的账户)。从某种程度上说,后者的社保代缴行为冲击国家的用工登记制度(实际用工单位和登记的用工单位不一致),并不为政府所倡导。目前上海、广州等多地在外地员工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居转户过程中,要求劳动合同单位必须与社保、个税缴费单位一致,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导向。员工对户口的利益诉求也间接会倒逼企业规范社会保险代缴行为。
因此,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对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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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挂靠公司交社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因此,挂靠缴纳社保并没有被我国法律明令禁止。
二、关于单位与他人之间仅存在代为缴纳社保关系,是否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为条件,而是以存在实际用工行为为前提。
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故经审查双方仅存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关系,但不具备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不宜轻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或存在一般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具体情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委托代缴保险性质法律关系。
三、公司代缴社保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由其本人申请,公司再与其签订代缴社保协议,协议具体写明委托缴社保的方式、停保书面通知时间、出现不到公司缴费截止时间公司自动为他停保等。此份协议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当着公司人事或财务人员的面,亲笔签署委托代缴社保协议,该协议不得由人代签或以各种借口理由拿回去签。这样能够避免发生争议时,挂靠缴费人员否认签署委托协议,否认签名的真实性,从而产生法律纠纷。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挂靠公司交社保本身并不属于违法,且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在为非员工代缴社保,但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还是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作为企业,应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存好委托代缴社保协议,避免被人利用,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个人委托代缴社保合同协议书范本如下: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缴费标准
根据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460元,社保比例为39.5%,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为971.7元;大额医疗救助90元/年;档案管理费用120元/年。
如期间潍坊市社保局按照国家政策须对社会保金加以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另行计算费用;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2、款项缴纳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付给。
3、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为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各个人承担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承担,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存在试剂劳动关系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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