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等。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3积分入户。

得看你是否符合买房入户的条件。
佛山顺德买房入户条件是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异区合法自建房或购买“二手房”,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合法自建房或购买“二手房”所在区,且符合本市户籍人员“购房入户”的政策的,可将户口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1、以社保和居住证为主要要求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2、以各项积分综合累计为主要要求的积分入户
3、以直系亲属投靠为主要要求的投靠入户
4、以职业资格证为主要要求的高技能入户
5、以学历为主要要求的学历入户
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申请条件:
1、在佛山市居住满三年(以居住证为准)
2、有合法且稳定的居住场所(含租赁)
3、在佛山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且连续缴纳三年的社会保险或是三年的连续经商(可互补叠加)
二、积分入户
申请条件:
1、持佛山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2、连续缴纳佛山市社保满一年以上(没有中断)
3、有合法且稳定的居住场所(含租赁)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受一年社保的限制
五种方式已经展示了两种了,想更快速对照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的可以使用佛山入户条件预审系统 (复制到浏览器打开即可查看)一键测评,在线查看,轻松选出适合你的入户方式,量身打造属于你的入户方案!
三、投靠入户
申请条件:
1、父母投靠子女入户: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2、夫妻投靠入户:本市户籍已婚人员,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申请迁移(集体户不办理),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同一户内子女可申请随迁。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因隐瞒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外地办理了出生登记后,要求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不予受理。)
四、高技能入户
申请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需连续缴纳满六个月社保;二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需缴纳满一个月社保;一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需缴纳满一个月社保
3、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一级到三级的高级技工、技师以及高级技师(注意:以上职业资格证,需要提供国家或是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果国家或是各省人力官网无法验证,需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申请补网上补录,补录后再查验。)
4、从事工作需与技能或职称一致
5、持佛山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五、学历入户
申请条件:
1、全日制大专,有社保记录,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需缴纳社保,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有社保记录
4、需缴纳社保满一个月以上
5、当前各区对全日制大专的年龄要求都是35周岁以下
6、顺德区:有本区社保即可申请
7、三水区和高明区: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该区社保
8、南海区:有本区社保,符合南海区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
9、禅城区:本科学历(含非全日制),有本区社保
迁入的类型不同,所需要的条件不同。例如购房入户:
1、办理条件
(1)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按以下情形申请入户。
(2)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申请入户。
(3)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且房屋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购房业主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4)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房屋尚未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2、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
且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在校就读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5)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扩展资料
一、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二、注意事项:
1、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2、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参考资料:佛山市公安局网-购房入户
一、迁入条件
申请人在佛山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比如说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同时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比如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顺德区市外迁入准入条件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若符合顺德区人才入户条件的,可以优先按顺德区人才引进政策直接提出落户申请。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完备的资料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
2、相关单位受理后,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且审核,大概耗时5个工作日左右。
3、申请人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会通知申请人。
4、符合入户资格的,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入户卡。
5、持卡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注意事项:理随迁入户的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须与申请人同一户口簿),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