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申请转移户籍,需要当事人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可以的:四川省已经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1、只要当事人属于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2、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4〕70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当事人的户口要迁入当地的,必须在当地实现就业,并且参保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
2、在居住证积分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的前提下,户口才能迁入当地的固定住所落户;
3、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居住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2.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改进成都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成都市政府可对居住证积分入户人数进行计划调控。
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70平米以上就可以上两个人的户口!
将来孩子是随父母的!您是成都本地人的话可以上一个人的,是外地户口的话要连续社保缴存满一年同时居住满两年可以申请落户!
户政问题是个说不清的事儿。目前来讲,农村户口肯定比非农户口(城镇户口)要好,从非农不可逆转为农村户口就能看到。再说,农村户口划宅基不要钱,种田有补贴,爽呵!计划生育也宽松些!
你没说清户口性质,不好细说。就读都是义务教育,没有多少费用区别。我以为不动为好!
不是成都本地人,买房后,户口为郫县户口----那就是迁移咯。既然是买的开发房,在迁移时,你的户口性质即自然转成非农(城镇户口)了,一切待遇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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