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2、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3、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4、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5、可与社保挂钩,高级技师退休后每月可多领取800元补助费。
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在一些技术要求高、通用性强、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中,职业资格证书还是一种就业准入证明。
广州市老人生活服务业企业招收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招用,从业者必须持证上岗。
备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国家级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职业技能证书作用是可以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技能证书简介
职业技能证书一般指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第一章第(三)项: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由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对劳动者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证书的统称。
分类
职业资格评价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评价,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涉及的职业(工种)详见经国务院同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前最新的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职业技能评价
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合格人员须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涉及的职业(工种)为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目前是除准入类职业外、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某一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认可,是求职、任职和单位录用的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引导职业教育与培训与生产实践及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993年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有三种:《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资格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者《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已获得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办理注意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培训、考核时,要严格按规定颁发证书。对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应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的,要按《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4号)规定,由各地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职业资格证书代替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加强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对符合要求并经鉴定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技能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求,随意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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