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即个人境内取得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扩展资料:
1、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4、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法律分析: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办理纳税申报。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等方式缴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申报。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分析:工资性收入应该按实际填写,申报流程:
1、单位联系信息确认首次登录“年度工资申报”模块时,系统会提示单位核对联系信息。对于登记的联系信息与实际一致的,单位可点击“确定”予以确认;若联系信息发生变化的,可在当前页面进行相应调整。
2、申报承诺系统提示单位阅读“2x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请单位认真阅读,了解申报的要求和责任,点击“确定”后进入申报流程。
3、开始申报单位填报“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等项目,完成2xxx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性收入的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通过“盘片导出”“盘片导入”模块进行职工工资性收入的批量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