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三)法律和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建设项目的新、改、扩和项目规模、生产工艺、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要由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相应的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并报有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审批。
如果是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后5年以上才开工建设的,需报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所以说,化工企业的环评文件需要由省级或地市级的环保部门审批,一般县级环保部门预审。
先做环评报告表,环评报告表完成,环保工程完成,验收完成,然后做一个环评登记表。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降低小微企业环评成本。《意见》指出,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从而降低项目环评数量和类别,缩小项目环评范围;修订报告表格式,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从而降低编制难度。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探索打捆审批、“绿岛”模式等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深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明确现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前继续执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细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首先要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去工商局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其他总体要求:
1、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并具备微生物肥料生产设备、化验检测设施,能够开展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质量检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2、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
你好,环保法和环评法要求,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的是对项目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规定防治措施,减少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实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化工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人群健康、环境风险方面都有很大影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简要的说化工环评需要单位到有环评资质的单位(如环科院、环评公司)进行申请,由他们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行业的特点分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化工项目一般不能编制登记表);在环评文件中应设置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环保措施、总量控制、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等专题,以此得出结论,项目是否可行,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是否满足当地的环境容量等一系列问题。
环评是办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没通过环评的项目不能办理后期各手续。通常化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部门根据其规模由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地方环保部门预审。
环评文件的编制是需要交费的,报告书通常在5----10W以上,报告表1----5W,虽然都应该执行国家统一收费标准,但地方环评单位都有上下25%的浮动空间。

一、正文回答
企业办理环评流程是:
1、企业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报送环评部门;
3、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企业。
二、分析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能力建设指南和监管办法。
三、企业环评手续几年一检?
企业年检是一年一检,在企业成立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递交相关资料进行年检盖章的,年检费50元,而环评是在企业注册成立时候在所在辖区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
法律分析:国务院印发《 土壤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对畜禽规模养殖集中区鼓励农作物种植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相结合;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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