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

可以签订聘用合同的。
劳动合同备案与社保无直接关系,《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所以社保代缴机构是可以签订聘用合同的。
是的。缴纳社保的前提是要形成劳动关系,而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然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没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未必就说明企业一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并不排除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可以签
可以签劳动合同,合同中你可以要求写出,用工单位全额支付劳动工资,社保金自己负责交
可以的,劳务合同虽然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虽然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不同,但是如果公司想给签劳务合同的员工交社保也是允许的。
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劳务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公司就应当缴纳,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如果在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的,那么公司就可以不缴纳社保。
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公司想给劳务工提供社保,那么是非常值得表扬的。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障。
给员工交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
(一)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
(二)单位的社保证原件(单位已经办理五证合一情况下无需提供)
(三)代为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四)参保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五)当地的《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申请表》填写并单位盖章
(六)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花名册
二、劳动合同需要载明社保条款吗?
劳动合同需要载明社保条款,一般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需要给职工缴纳哪些社保?
1、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 生育保险
四、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安全生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协商余地较小。
劳动关系中,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时间都是建立用工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现在社保费用的征缴工作是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的,所以具体情况也可以先到税务机关详细咨询,但超过一个月不给职工交社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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