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江北新区分局葛塘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葛关路942号
江北新区分局卸甲甸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凤凰南路2号
江北新区分局西厂门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太子山路209号
江北新区分局山畔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扬村二路229号
江北新区分局长芦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方水路4号
拓展内容
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市外户口迁入南京:
提交材料→南京公安局派出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凭此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南京户口迁出市外:
凭外市县(落户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南京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学生户口迁移:
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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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申报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 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④ 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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