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都是由公司开,很多公司都没有存档权,都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应该是江汉路136号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等买了房才转为独立户口。
3一般可以由公司开出来。你问哈行政,要是不行就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也就是你大学户口所属的派出所。
档案迁移和上户是同时进行的,不可能迁移过来不上户。有了上边那些证明,就没什么了,照相是在现场照的。
法律分析: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回单位签字盖章;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4、到人才中心领取相关材料;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政府街38号);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人才中心解答:外地应届生如何进成都?
最近,不断有成都市区以外地区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家长打电话给本报人才版,询问有关毕业生留成都就业及其办理入成都市区户口程序等问题。据悉,4月15日前成都非国有用人单位就将向有关部门申报今年用人计划指标,而不少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因为不熟悉就业政策和办事程序,双方还未能达成协议。就此,记者本月2日专门采访了成都市人才中心保障代理部有关负责人李海冰。
问:“外地生源”是指哪些地区的生源?
答:“外地生源”是专指原籍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下同。)范围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问:“非国有单位”指哪些单位? 答:“非国有单位”指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国商务机构、外国企业派出机构)、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这些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才有资格申请接受应届毕业生。
问:哪些外地生源毕业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成都市区非国有单位工作?
答:按照成都市关于2001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在成都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成都市鼓励和欢迎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区及高新区内的非国有单位就业,归口由成都市人才中心审核和代办相关手续。本科生只要与合法的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都可以通过市人才中心办理就业、入户手续;毕业研究生可以先上户口后找单位就业。非国有单位接收外地生源的大专毕业生,必须是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和成都市急需专业,经市人事局批准后也可办理成都市区户口。
问:这种户口与成都市正住户口有何区别?上在什么地方?
答:这种户口也是正住户口,只不过是集体户口,上在成都市人才中心。如果毕业生在市区买了住房,可以将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到其居住地。
问:非国有单位如何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
答:4月15日前,非国有用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通过参加“双选会”、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接洽、直接与毕业生面议等多种方式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然后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文、用人报告、书面意向协议和学校提供的毕业生推荐就业函件原件,呈报成都市人才中心。市人才中心审核后上报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批准后列入成都市今年的就业计划,并由用人单位负责将信息反馈给毕业生所在院校。学校派遣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由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后与成都市人才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人才中心为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管理、组织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户口粮油关系管理、婚姻生育管理、社会保险代理等配套服务。
问:为什么要在4月15日前申报?15日后毕业生还能继续找用人单位签协议吗?
答:4月15日前,是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统一规定的接收毕业生就业申报计划的期限,此前办理的,学校将直接派遣毕业生到协议用人单位,并直接把毕业生在学校的临时户口迁移到用人单位(市人才中心);未赶上申报计划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将被学校转回毕业生原籍的人事主管部门。4月15日后毕业生还可以继续落实单位,并通过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但因为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已转回原籍,办理手续就要麻烦得多了。因此,还没有落实单位和落实了单位却没有按程序向市人才中心申报指标的最好抓紧时间办理手续,否则,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附:毕业生办理就业、入户手续流程图1、毕业生与非国有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就业协议———2、用人单位持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单位营业执照到成都市人才中心申领并填写毕业生就业申请表———3、市人才中心审查同意———4、市人才中心报请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批准———5、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将同意接收函送达毕业生所在学校———6、学校在学生毕业时派遣毕业生到协议用人单位———7、毕业生到协议用人单位报到———8、用人单位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单位接收证明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9、市人才中心持报到证、档案托管证明到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办理入户审批———10、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向毕业生临时户口所在学校(已转回原籍的通知原籍地)出具同意派遣入户通知书———11、市人才中心(或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办理(临时)户口迁出手续———12、市人才中心(或毕业生)到成都市公安部门办理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咨询电话:028-6241446)
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成都 明起办理入户手续
眼前又到了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户籍关系的时候,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发布的《200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到入户公告》获悉,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入户将于明日至9月30日在成都人才市场(宁夏街136号成都人才大厦)人才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已联系好工作单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应直接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属于五城区及高新区生源的毕业生,可不到成都市人事局报到,可按有关规定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人事代理手续(也可到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转至生源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继续联系工作单位;或者本人提出自谋职业申请,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联系到国有单位的,到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改派;联系到非国有单位的,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办手续。
入户手续这样办
根据《公告》,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生源的毕业生,可直接持学校开出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证明,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生源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省属单位出具《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部属单位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接收计划或批复)和接收单位的已报到证明(或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证明),在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再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郊区(市)县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郊区(市)县人事局报到,由郊区(市)县人事局按其规定办理入户。
据悉,凡办理报到入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办理所需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学生入户登记卡》。(短信代码:41540101)

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户口管理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可以。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平台上办理落户。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户口预约办理为了让你少跑一趟路,目前有网上预审功能和网上预约功能。网络预审的意思是你提交你的资料,工作人员审核你的`资料,如果OK,就会通知你可以预约时间办理。如果不OK,会告诉你什么资料不行。
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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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10天就是5月20日了
“520”因为谐音“我爱你”
受到广大新人朋友的喜欢
选择在这一天办理结婚登记~
(准备这天去登记的朋友举个手呢~)
今年,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从2月初开始
实施婚姻登记预约限号
需要先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最新消息:
目前成都市婚姻登记仍需要预约
更重要的是
今年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
对这天婚姻登记总量进行了限定
5.20成都各婚姻登记处预约总量统计表
成都婚姻登记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方式:
预约平台: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关注【成都本地宝】,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进入预约页面
二、电话预约:
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锦江区下东大街166号
联系电话:86651671
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区市民中心4楼
联系电话:87624041
青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斌升街28号
联系电话:86641247 86631220
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晋吉南路173号
联系电话:85093507
成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联系电话:84310095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合作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新区天娇路1号(合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956329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府一街1120号(公安高新区分局办证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5122994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空港产业新城婚姻登记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空港产业城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政务大厅B厅
联系电话:27250909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华阳街道正西街274号
联系电话:68772210
龙泉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859359
青白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3楼大厅)
联系电话:83694269 83669326
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内)
联系电话:82746699
新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都区新城区育英路新政务(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
联系电话:83048200
双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涧槽中街396号
联系电话:85811511
双流区民政局永安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永安镇玉堂街14号
联系电话:68535886
金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4994128
金堂县民政局淮口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淮口镇科马小镇27栋
联系电话:13438051812
郫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郫都区郫筒镇新南街158号
联系电话:87933889
蒲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蒲江县工业南路16号(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555259
大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
联系电话:88269027
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都江堰市壹街区问道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89742503
新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津县西创大道1616号(政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82512965
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24号
联系电话:83873691
崇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82006
简阳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15号
联系电话:27231566
邛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永丰路185号
联系电话:88798962
★友情提示:
1、除登记当事人外不得带其他陪同人员到登记处现场。
2、请佩戴口罩到登记现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如有感冒或发烧等情况请到医院治疗痊愈后再预约登记。
3、防疫期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登记大厅,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窗口消毒。
结婚登记相关问题
Q:目前国家法定婚龄是多少?
A: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Q:婚姻登记有何种限制?
A:要求结婚登记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Q:双方户口都不在成都,能否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A:这种情况不能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Q:户籍在成都的准新人,可以在哪里领取结婚证?
A: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Q: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Q:当事人未落户的,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A:可凭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Q: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怎么办?
A:《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Q:军人结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字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
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Q:现役军人应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A: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Q:涉外婚姻应当如何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A: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具体请依照四川省民政厅相关政策为准。
-END-
本文由成都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
素材来源:成都民政
文字 | 小程
排版 | 小程
插图 | 成都民政
成都市落户政策有三种:下面分别介绍:
一,针对学生;
先将档案转到成都,回学校开出到成都的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这2证到成都办理报道入户手续。如果暂没有住房,可以先落户在人才中心集体户,等以后买房后直接迁到房子上。
二:针对贷款买房的外地人;
首先,外地人限购范围:主城区。购买资格是需交纳1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其中有一个都可以。
贷款方面,外地人贷款需要提供银行流水证明、收入证明。比较麻烦,一次性比较简单。
三:针对买二手房的:
成都市购房70㎡以上就可以入户了。具体是27.58㎡/人。但只能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上户。其他人上不了的,或者在成都暂住2年以上,并且购买社保的。就可以入户,或者人才引进。具体可以看成都市公安局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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