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成都的住宅项目是限购的。成都市的高新、天府、武侯、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温江、郫都、新都、龙泉驿、双流都是限购的,在这些区域购买住宅必须要有购房资格。
总结来说,拥有成都限购区域户口或者在成都限购区域内连续缴纳两年社保,满足两者中的一种就可以在城区限购区买房,否则是无法在成都的限购区购买住宅的。
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政策是许多非当地城市户籍人口落户的直接途径,然而自2004年起,北京、广州、深圳、西安等特大城市已取消了购房入户的政策,多推行积分制,包括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积分申请公租房等。那么还有哪些城市目前仍实行买房落户政策呢?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读。
厦门买房落户政策
2014年5月厦门购房新政落地,规定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市出让成交取得的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并明确提出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
天津市实施近20年的蓝印户口政策,将于2014年5月31日停止实行,趁政策尚未取消时购房还为时不晚。此前,天津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需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 汉沽区、大港区需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宁 河县、静海县)则需40万元。而“蓝印户口”在三年后可按个人意愿转为常住居民户口。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
外地人员在南京市区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办 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集体户口在市区购房,房屋面积60㎡以下也可落户,但在 江 宁购房落户的标准较严苛:需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 )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 允许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落户。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南昌买房落户政策
在南昌市买面积82平米以上可以带3个户口。据今年4月出台的《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在南昌市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均可将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户口迁入南昌市城区落户。
杭州买房落户政策
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个人买房落户:自2014年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购房入户政策,规定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此前政策为购房面积70平米以上,且必须是普通住宅。
苏州买房落户政策
目前外地来苏州购房、就业人员落户苏州执行以下政策: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 上,且被单位合法聘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 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 子女整户迁入。
济南买房落户政策
对于外地人买房落户的规定是: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 米以上成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含抵押贷款购房) ,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房并取 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抵押贷款购房),即可落户。需要说 明的是,这里的“90平方米”可以累积计算。
大连买房落户政策
在大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购买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 )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 面积达到50平方米、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 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即可落户;新市区、 旅顺口区购买单套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或购买单套非住宅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即可落户。
青岛买房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青岛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崂山高科园) 全款购置满100平新房,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方可 落户青岛,审批时间大概是1-3个月。
无锡买房落户政策
无锡户籍新政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该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该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
哈尔滨买房落户政策
2013年2月,哈尔滨市将购置商品房落户金额由原来的15万元以上放宽为10万元以上。

如果是上海户口又在上海读大学,那么你原籍成都,只要你在成都长住3年至5年就可以在成都买房,
成都等多地出现购房落户新政,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格局和人口流动。该政策鼓励人们购买房产并落户,不仅可以增加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还可以引导人们向拥有更好发展和生活条件的地区流动,促进人口平衡和区域均衡发展。然而,该政策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热门城市的价格可能会更高。此外,该政策在落户条件上可能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设置较高的门槛,导致部分人难以实现购房落户的愿望。
因此,政策实施时需要权衡其优缺点,积极探索可行的方法,保证政策落地后真正达到促进人口流动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目的。同时,需要注意政策实施中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避免将政策转化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对其他地区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在成都买房需社保缴纳两年,或者是申请落户成都,户口满两年。
也可以购买公寓,不限购。
成都是限购的,具体限购区域条件以及政策原文如下:
限购区域:
限购条件:
属于A、B类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属于C类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属于D类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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