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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体产业 中体产业 地址

来源:成都号 2023.03.15 19:37:04 阅读:12次

如何打民事信托官司

一、信托终止后信托受益权仍可依法转让。案件来源:陕西高级人民法院(2014)陕民二初字第00007号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诉中体产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信托受益权作为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性权利,在信托关系终止后、信托财产处理终结前,信托受益人仍可作为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所有人,依法对信托受益权进行转让。受让人亦可基于信托合同的约定,请求受托人继续履行信托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

案情

2011年11月28日,原告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与厦门国际信托公司签订《重庆沙坪坝区体育中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单一资金投资信托合同》,双方约定:作为资金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成都银行西安分行委托厦门国际信托公司向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提供信托期限2年的信托资金人民币6亿元。同年12月29日,厦门国际信托公司依约向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人民币6亿元。2012年2月27日,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被告中体产业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若到期无法偿还或无法足额偿还上述信托贷款,中体产业公司无条件买入上述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贷款全部或未足额偿还部分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信托受益权转由中体产业公司享有。2013年12月29日,还款期限到期,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尚欠借款本金1.44亿元及利息未归还。

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中体产业公司履行《三方合作协议》,以1.44亿元的对价买入其名下的信托受益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审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与中体产业公司、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以《资金信托合同》为基础,确定成都银行西安分行、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和中体产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资金信托合同》约定了作为信托资金的委托方和受益方,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获得该合同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并有权转让;在《三方合作协议》中,《资金信托合同》中信托受益权的价值经三方共同确定为6亿元。中体产业公司承诺若到期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无法偿还或无法足额偿还上述信托贷款即无条件回购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至本案原告提起诉讼时止,借款人重庆沙坪坝体育投资公司尚欠借款本金1.44亿元及利息未归还,《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的中体产业公司无条件买入上述信托合同项下信托受益权的条件已经成就,中体产业公司应当依约履行回购义务。遂判决:中体产业公司以1.4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购入前述《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的剩余信托受益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信托合同成立在先,贷款资金来源于信托募集资金,贷款合同依附于信托合同而产生,本案纠纷的性质为营业信托纠纷。

案件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沪高民五(商)终字第11号,《安信信托诉昆山纯高信托经营纠纷案》。

裁判要旨:安信公司以纯高公司与其存在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作为起诉事由,并主张信托贷款合同为独立的合同;而纯高公司以本案系营业信托纠纷提出抗辩,并提出信托合同项下不应存在信托贷款合同,且信托贷款合同因违反金融机构实行特许经营规定而无效。法院在分析信托合同成立在先后,比较了信托合同与信托贷款合同之内容,特别是还款结构,两者除了财务顾问费约定外,几乎相同,并进而认定信托贷款合同依附于信托合同而产生。进而认定,本案纠纷性质为营业信托纠纷而非信托贷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情:昆山纯高案源起双方于2009年9月签署的《昆山•联邦国际资产收益财产权信托合同》(下称《财产信托合同》),根据合同,由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山纯高”)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昆山•联邦国际”项目的基础资产收益权作价62700万元交由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其中优先信托受益权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1500万元,由社会公众投资人投资取得,一般信托受益权则由委托人昆山纯高持有。由于房地产交易中心不接受《财产信托合同》作为主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故双方于同日另行签署了一份《信托贷款合同》,并以此作为主合同并签署《抵押协议》而办妥抵押登记。

2012年9月贷款期届满,昆山纯高未能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安信信托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最终将昆山纯高告上法庭,起诉的理由为信托贷款合同纠纷,要求昆山纯高公司返还贷款本金1.284亿元以及高达5385万余元的违约金(含利息、违约金、罚息和复利)。而被告辩称《财产权信托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的纠纷应为资产收益权信托纠纷;而《信托贷款合同》掩盖非法目的,为无效合同,故基于该合同项下的抵押协议应为无效协议,担保人的担保也应属无效,其附属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各项利息、违约金、罚息和复利的约定也无效,根据《财产权信托合同》的约定,罚息仅有1000余万元。

三、监管账户不等于信托账户。

案件来源:浙江省余姚市法院(2014)甬余执异字第23号民事裁定。

裁判要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信托公司对受托的信托财产,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置专用存款账户。信托财产专户的存款人名称应为受托人(即信托公司)全称。本案中法院冻结的账户名称为赛日新材料,而非信托公司。

案情:2013年,华融信托与浙江赛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赛日新”)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华融信托以设立的“华融赛日新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向赛日新放贷,贷款金额拟定为3亿元。此后,双方又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华融信托向赛日新发放信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专项用于补充后者的经营流动资金。

据了解,当时华融信托与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赛日新签订《用款账户监管协议》,约定赛日新在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开立账号为94xxx17的专门账户为监管账户。赛日新使用信托资金时,应向华融信托提交资金使用申请书,经审核同意后,由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完成划款。

后由于赛日新在浦发银行贷款到期,浦发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浙江赛日新94xxx17账户中1680万元资金,当地法院于2014年7月1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扣划94xxx17账户中的银行存款1665万元。

对于上述裁定,华融信托提出异议,认为信托资金虽已进入监管账户,但赛日新尚未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申请使用资金,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从性质上说仍是信托财产,法院划扣监管账户内的信托资金不合规定。“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公司委托的监管银行,滥用监管银行的地位和信息优势,违反三方协议约定,监守自盗,将委托监管的信托资金用于归还企业贷款,缺乏法律依据。”华融信托称。

因此,华融信托要求法院撤销这一执行裁定书,并将已经扣划至法院的1665万元返还至上述监管账户。

法院审查后的结论是,94xxx17的账号存款人确为赛日新,而非华融信托。法院通过查询资金流向后发现,华融信托曾将1亿元资金分两次打入赛日新账户,赛日新再将这1亿元资金陆续汇入宁波维远,而后宁波维远又将1亿元打入94xxx17账户中。

法院据此认定,最终赛日新账户中的款项仍然系华融信托的信托资金于法无据。

四、银行依据《监管协议》对《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账户监管不是保证责任。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184号民事判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好当家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哲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并非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形

式,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而形成的一种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产生的赔偿责任也是基于合同法产生的违约责任,与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产生的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法解释》也没有扩张解释担保方式的范围。

案情:2012年4月23日,信托公司(甲方)与好当家公司(乙方)、工行余姚支行(丙方)、哲豪公司(丁方)及宝洁公司(戊方)签订了SCXT2012(JXD)字第12号-12《监管协议》,其中约定甲方将向乙方发放信托贷款,甲、乙、丁、戊方共同委托丙方作为本信托贷款资金的安心账户托管人。该《监管协议》第三条第七款约定:“丙方应监督乙方的资金使用和资金归集情况,如乙方未按本条第二款使用资金或未按本条第六款进行资金归集的,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第三条第十一款约定:“丙方托管义务:丙方确保托管账户(安心账户)内资金划拨至预算表指定的收款人,如无甲方的书面同意,丙方有权利义务拒绝资金划拨至其他收款人的结算要求。资金划拨至指定收款人后,由丙方负责收集和保存相应结算凭证(复印件)”;第三条第十三款约定:“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及预算表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完成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即视为丙方的托管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第六条约定:“丙方违约处理:1.由于丙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第三条第十一点托管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2.甲方发现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托管义务的,可以据实向中国银监会报告”;第十条约定:“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其中的“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并非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形式,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而形成的一种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产生的赔偿责任也是基于合同法产生的违约责任,与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产生的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法解释》也没有扩张解释担保方式的范围,因此,一审裁定认定《监管协议》是“一种特殊的保证形式”,视为“《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并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来确定案件管辖权,抹杀了保证责任和监管责任之间的差别,没有事实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资产收益权信托合同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陕西高院回避效力审查。

案件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陕民二初字第00018

号民事判决,《长安国际信托股份公司与济南清大华创置业公司营业信托纠纷》。

裁判要旨: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合同被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权利义务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信托受益权转让不以信息披露为生效必要条件。

案件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般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纠纷案。

裁判要旨:易融公司与般诺公司间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属信托法律关系,我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规范没有规定信息披露是变更信托受益人的生效要件,故信息披露不是易融公司与般诺公司间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和受益权转让完成的要件,受益权转让协议没有进行信息披露的事实不影响受益权已经有效转让的法律效力。易融公司认为受益权转让协议签订后须经公告方能生效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案情:原告:上海般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诺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被告:上海易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融公司”)

2004年4月22日,被告易融公司作为委托人,原告中融信托作为受托人,双方共同签署一份《资金信托合同》,约定:易融公司将1.03亿元资金信托给中融信托,由中融信托以其自身名义受让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豫联”)持有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法人股2,500万股,占中孚实业总股本的14.21%的股权。信托资金的金额为1.03亿元,信托期限为3年,信托受益人为易融公司。

嗣后,中融信托依约受让中孚实业股份,相应股权登记过户至中融信托名下。中孚实业作出《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对中融信托受让河南豫联股份事宜进行了披露,并载明中融信托本次受让中孚实业股份系其接受易融公司委托所进行的信托行为,信托期限为三年,易融公司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信托关系终止后,中融信托将中孚实业股权及相关权益转交给易融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005年4月13日,易融公司作为转让方,般诺公司作为受让方,共同签订一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易融公司将其在《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权及其作为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不可撤销地转让给般诺公司;转让价格确定为1.03亿元;本协议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章且受托人中融信托对转让予以盖章确认后生效。易融公司与般诺公司签署了协议,且中融信托对协议盖章确认。

2005年4月26日,中融信托出具《受益权转让确认函》,确认其已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上盖章,并办理相关受益权转让的登记手续。后般诺公司以信托受益人身份履行了相关权利。

2007年4月26日,易融公司与般诺公司共同向中融信托提交《提前终止申请书》,申请终止《资金信托合同》、《受益权转让协议》,请中融信托依照约定履行终止义务。同日,中融信托、般诺公司及易融公司共同签署一份《股权投资资金信托终止协议》,约定三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中融信托出具《中孚实业(600595)股权投资信托清算报告》,载明委托人为易融公司,受托人为中融信托,受益人为般诺公司,报告期为2004年7月28日至2007年4月26日,信托财产期初额为10,300万元,受让河南豫联持有的“中孚实业”法人股3,250万股,本信托于2007年4月27日提前终止。现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进行分配,扣除发生的信托费用,分配现金257,017,047.87元,分配“中孚实业”股权16,314,575股。

2007年4月27日,般诺公司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中融信托作为受托人,双方共同签署一份《中孚实业(600595)股权信托合同》,约定般诺公司将其拥有的中孚实业股权信托给中融信托,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信托财产包括般诺公司因信托而取得的中孚实业16,314,575股股权等,信托期限为18个月,自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10月27日止。

当事人因信托财产权属发生争议,两原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1、确认《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有效;2、确认原告般诺公司已自2005年4月27日起依《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取得信托受益权。

【审判】法院认为,易融公司与般诺公司间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般诺公司已自2005年4月27日起取得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三方当事人于2007年4月26日协议终止信托关系时,中融信托按信托合同约定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般诺公司进行了分配,其中分配“中孚实业”股权16,314,575股。上述信托财产依法应属般诺公司所有。两原告诉请要求确认般诺公司已自2005年4月27日起取得信托财产受益权,并说明在此基础之上本案信托关系终止时,全部信托财产理应归属分配给受益人般诺公司,故中孚实业16,314,575股股权之全部权益,亦应由般诺公司完全享有。该诉请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七、信托公司在银行设立的非信托专户中的资金不是信托财产。

案件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执异字第

00105号执行裁定书,《中诚信托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创科技大厦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

裁判要旨:受托人(中诚信托)依据《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将理财贰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部分信托资金在招行东四环支行进行定期存款投资,属于对信托资金管理运用的一种方式,该资金仍是信托资金。

法院认为:根据中诚信托公司与中国人寿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该信托计划的信托专户为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而本院冻结的账户为中诚信托公司在招行东四环支行的存款,招行东四环支行账户并非信托专户,故中诚信托的执行异议不予支持。

八、信托公司与信达资产公司以不良债权设立的信托合同无效。

案件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设银行某分行与信达资

产管理公司信托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依据信托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规定,也应属于无效情形。因此在本案诉讼中,信托公司并不直接享有其所主张的债权,依法也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追讨上述债权的权能。因此,信托公司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信托公司提出本案之诉,没有法律依据。

案情: 2004年6月28日,建行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建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并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又与东方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信达资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也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6年6月2日,东方资产与信托公司签订了财产信托合同,约定东方资产将上述债权信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运用及处分。东方资产于2006年6月2日在《金融时报》上发布公告,就上述债权设立信托事宜履行了通知义务并进行了催收。信托公司于2008年5月再次以公证及公告的方式向实业公司催收债权,但实业公司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信托公司一纸诉状将实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实业公司清偿信托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450万元及截至2008年6月20日的利息342万余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信托公司对上述债权有权以实业公司所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诉讼费用由实业公司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信托公司依法不具有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信托公司的起诉。

最近市场热门的概念与板块有哪些?

迪斯尼概念:界龙实业、天宸股份、陆家嘴等

LED节能灯概念:联创光电、浙江阳光、方大A、雪莱特、佛山照明等

环保:霞客环保、龙净环保、创业环保、中原环保

奥运一线:中体产业、北辰实业、西单商场

二线:北京旅游、中视传媒

三线:全聚德、海欣股份、广博股份

灾后重建概念:重庆路桥、渝开发、四川金顶、四川路桥等

农业一线:隆平高科、登海种业、丰乐种业、金健米业、北大荒等

二线:禾嘉股份、香梨股份

三线:中水渔业、洞庭水殖、东方海洋

创投:复旦复华、龙头股份、力合股份、紫光股份等

期货:中国中期、新黄浦、弘业股份、中大股份等

3G概念:中卫国脉、中创信测、中国联通、高鸿股份、ST大唐

新能源:(该板块联动性以及持续性都不强)天威保变、川投能源、江苏阳光、托日新能、金凤科技、银星能源等

网络科技:海虹控股、上海梅林、浙大网新

…………

资料谨慎参考,以上许多板块已经充分炒作。而且涉及个股多数为概念题材股,没有业绩支撑。

请问举办国际赛事对我国体育产业有什么影响?

以奥运会为例:

通常意义上的体育产业主要包括两个组成部分

●体育本体产业:指发挥和体现自身的经济功能和价值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包括竞赛表演业、健身娱乐业、无形资产开发业、体育科技和咨询业等。

●体育相关产业: 指与体育密切相关或以体育为载体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体育彩票、体育用品、体育经纪与代理、体育新闻与媒介、体育广告、体育旅游、体育建筑等。

一、奥运会为体育产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一)国外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美国是世界上体育产业最发达的国家, 美国的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出来的。 我们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时,通常用GDP来衡量。在美国,根据产业划分,整个国民经济由三部分组成, 其中第三产业占GDP总值的75%以上。美国的第三产业按其划分有21个行业,体育行业创造的产值排在第三位,仅次于商业银行和证券市场。(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美国在1988年体育产业的产值达到632亿美元,超过石油化工业(533亿美元) 汽车业(531亿美元)及航空、初级金属和木材加工业等重要部门当年的产值,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3%,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居第22位,90年代以来,美国体育产业的总产值突破了700亿美元。

国外体育产业的资本体系基本是由风险资本和债券市场构成的, 而美国由于体育产业发展到相当水平,其资本利润率远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现在它已经完全脱离了风险资本和证券市场,主要依赖自我积累。因为任何一个大公司都知道,只要投资到体育产业肯定是赚钱的,依靠自身资金积累能满足发展需要,并且一般投资者也主动投资体育产业,所以美国上市公司中,几乎没有什么著名的体育俱乐部。

(二)奥运会为国外体育产业创造了巨大的盈利空间奥运会的市场开发在国外一般由体育产业经营公司来完成,而每届奥运会都为开发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盈利空间。

在奥运会的市场开发中,电视转播权和商业开发的收入能占到总收入的60%,而实际上,仅电视转播权出售一项收入就为开发公司创造了可观的收入来源(与国际奥委会和主转播商按比例分成)。

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夏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出售状况

时间 举办城市 电视转播收入(美元:亿)

1980 莫斯科 1.01

1984 洛杉矶 2.87

1988 汉城 4.03

1992 巴塞罗那 6.36

1996 亚特兰大 8.95

2000 悉尼 13.18

2004 雅典 14.82

冬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出售情况

时间 举办城市 电视转播收入(美元:亿)

1980 普莱西德 0.21

1984 萨拉热窝 1.03

1988 卡尔加里 3.25

1992 阿尔贝维尔 2.92

1998 长野 5.13

1994 利勒哈默尔 3.53

2002 盐湖城 7.48

2006 都灵 8.32

(三)举办奥运会为国内体育产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潜力

中国今后的体育消费主体在城市。1998年,全国的体育消费总额大约是1400 亿元,其中城市消费1040亿元。按国家统计局的统计项目,体育消费是作为文化娱乐中的一项,若把运动服装、运动器材统计在内,这一数据还要大。近几年, 城市的体育消费增长特别快,1994—1998年,城市体育消费增加了115%, 1998 年的体育消费是 1994年的2.1倍,而且这个增长速度是在物价连续20个月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出现的。

而目前国内经济发展开始逐步升温,预计到2008年奥运会举办,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都将保持在7%左右;并且,奥运会的举办和筹办过程中,体育消费的总量会大幅度上升,从而为体育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潜力。

二、举办奥运会将促进体育产业的全方位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举办各种体育赛事最多的国家之一,包括悉尼奥运会的最近5届奥运会中,美国就举办了两届,这还没有算上冬季奥运会。事实上,自从1984 年美国洛杉矶奥运会成功举办以来,举办赛事对体育产业在美国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如果中国明年申办奥运会成功,在之后七、八年的时间里,筹办奥运会将从各个方面影响体育产业的发展,可以说,为其全方位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目前国内体育产业发展的最大缺陷在于缺乏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商业运作手段和环境。现在我国体育产业的应有收入,由于经营者、经营方法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 可能是在流失。事实上,电视转播是体育产业发展的一个纽带,体育产业中的各个行业的盈利点最终都要靠电视转播来实现,或者以它为媒介。 而国外没有一个国家像我国这样是无偿转播。法国有一个著名的电视频道, 它每星期要向全法国的用户转播两场职业联赛,电视转播费一年的纯收入是1.2亿美元。德国也是一样, 一星期向全国转播两次,它是到每一户收钱。意大利早在8年前就把足球联赛免费转播这一条取消了,1998年光尤文图斯一个队,靠出售球队电视转播权收入就达1340万美元。荷兰付费的足球频道每周也播出两场比赛,每月向每户收34美元,每年就达1000多万美元。著名的企业家默多克和英国的BBC联手,1996—1998年3年间,支付电视转播费11 亿美元,这些钱都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资本。

因此,在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很多有市场价值的商机可能由于经营观念、经营方式等原因被遗漏了。而举办奥运会的盈利空间必然迫使国内体育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以及体育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通过商业化操作举办成功,给人以巨大启示。在此之前,商业化操作基本上没有气候,谁办奥运会谁就要赔钱,美国人办奥运会赚了钱, 这才出现争办奥运会的场面。国内体育产业的市场化运作目前已经初现端倪, 上海举办八运会就是一个例子,八运会上海大约投资了50多个亿,这么大的运动会没要国家一分钱,全靠商业运作,而且非常成功。办赛期间,每一寸地皮,每一瓶矿泉水全在打广告, 体育场的每一个房间都包给有钱的单位。这样,八运会不但没有赔钱,还给上海人留下一个很好的健身场所。

举办奥运会是一个很好的与国外体育产业接轨的时机, 它对体育产业的影响不仅仅是办一次赛事,而是从体育本体产业到相关产业的全方位的影响;而影响不仅仅来自于收入的增加,更重要的来自于经营方法和经营观念的转变。

三、举办奥运会将推动体育产业经营公司的发展

(一)国外体育产业经营公司的发展情况以ISL公司为例,他是1982年成立于瑞士, 公司的前身就是阿迪达斯体育用品公司。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的商业运作使得 ISL 迅速发展起来,通过几个大型比赛的推广,成为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国际田联等机构的比赛推广机构。之后,ISL连续推广了5届世界杯,3届奥运会,还有亚运会, 通过销售赞助权,公司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因为每届奥运会的赞助金额都是一项可观的收入,而推广机构从中的分成也是可观的。

以下是各届奥运会的赞助收入情况:

时间 举办城市 销售赞助权的收入(美元:亿)

1980 莫斯科 0.4

1984 洛杉矶 2.19

1988 汉城 2.15

1992 巴塞罗那 5.64

1996 亚特兰大 4.97

2000 悉尼 4.59

正是因为赛事推广给ISL带来的巨大收入,使得其不仅积累了丰富的体育产业的运作经验,而且能够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二)国内体育产业经营公司的发展前景

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涉及到各个体育行业, 组委会主要依靠无形资产的开发、门票销售、彩票发行等市场开发手段获得收入,其中大部分用于举办赛事,包括场馆建设,用品配备,医疗保护等等, 这必然会促进体育产业经营公司在各个行业的业务发展。

●体育本体产业

1.体育竞赛表演业

●成熟项目

国内目前足球、篮球、排球和乒乓球等联赛已经进入发展阶段。

足球是我国最早步入市场的项目、发展很快,目前球市火爆。据统计,1998年足球甲A联赛每场观众人数2.13万,门票总收入1亿多元。甲B联赛每场观众1.37万, 整个甲级联赛共计580多万现场观众。保守估计,甲A 俱乐部的市场收入平均每家俱乐部达到2500万元;篮球联赛据统计,1998年赛季现场观众人数62万多, 绝大部分赛区上座率在75%以上,东莞、杭州、沈阳等赛区甚至超过100 % , 赛季门票总收入达 1410万元,仅场地广告的收入可达到130万元;排球联赛经过3年多的培育, 已经有很大改进。1998年赛季经营收入达1200万元,现场观众人数50多万,上座率超过70%。

举办奥运会将使得联赛的各家俱乐部有更多的机会借鉴国外俱乐部的成功经营经验。在俱乐部标志产品的开发、球迷用品的销售、运动服广告、冠名权转让及运动员转会等方面,进行更具国际水平的操作,从而大大提高俱乐部的收入。

●半成熟项目和新兴项目网球、羽毛球、自行车等项目在国内有巨大的消费群, 但目前这部分体育市场上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而帆船、 击剑等项目虽然有普通消费方面存在局限性,但由于这些项目具有很大的观赏性,因此也具备商业运作的可能性。奥运会的举办将刺激我国普及这方面的运动,提高运动水平,同时提高举办比赛的水平,从而调动群众的观赏热情,同时奥运会的举办这部分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备,达到举办联赛的水平,将普通消费引入体育消费的范围。

可见,奥运会的举办将最大限度的提高我国体育项目的可观赏性和赛事水平,从而促进体育经营公司在更大市场中举办赛事。而公司在竞赛表演业的成熟是其在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如体育新闻与媒介、 体育广告和体育经纪代理的市场资源都来自于各种赛事的举办。

2、健身休闲业

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为体育健身休闲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多层次、多项类、多形式的需求为健身休闲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根据调查统计,1992-1997年全国居民的文化体育消费指数年平均增长率已达5.1%。 我国城乡居民每人平均参加体育活动3.45项,城镇居民要更多。 这些活动虽然不全是经营性的,但是很多人宁愿主动花钱买健康,也不愿被动去医院。从最新体育场馆的调查资料看,到体育场馆90%的消费者一次消费在50-100元。 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较好的上海市,43.7%的市民每月体育消费支出达100元以上。

举办奥运会的过程也是全民健身运动升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体育运动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健身需求,而且蕴涵了奥林匹克精神,成为一种没有年龄、性别和地位之分的时尚,从而扩张了群众健身休闲消费,增加消费者的体育消费支出。

3、体育高科技

近些年来,体育科研单位主要是围绕备战奥运会、 亚运会和有关重大国际比赛作了大量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仅从国家体育总局五个科研单位来看, 运动医学研究所在运动营养补剂检测、兴奋剂检测方面获得国家和国际批准的质量认证单位资格,开展了大量的国内外检测服务,创造了可观的收益; 成都运动创伤研究所利用其防治运动创伤方面的技术优势,依托体育医院向社会开展医疗和咨询服务成效显著 ,1998年经营收入1390万元;体育信息研究所和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1998 年通过国家鉴定的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的共有8项,科技产出直接经济效益600多万元。

举办奥运会为我国体育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了契机, 因为举办奥运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伴随着二板市场的建立,体育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应该在情理之中。从而体育高科技产业利用风险投资可以获得全面、高速的发展, 同时为奥运会举办提供更高水平的科技产品和服务。

4、体育咨询

体育咨询在国内咨询业中尚处在起步阶段,随着体育高科技的产业化,体育市场中对体育咨询的需求将逐步增强;并且,随着整个体育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以往通过政府部门间的无偿合作将过渡到依靠市场提供有偿的服务,这是必然趋势。

举办奥运会创造了一个中国体育产业全面走向世界的机遇, 而中国体育产业对于国外体育经营公司是陌生的,双方都将迫切需要增加了解和沟通,体育咨询业将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从而在推进国际合作的同时,也推动了自身的发展。经营体育咨询的公司必然能够从中取得可观的收益。

5、体育有形资产经营业

体育有形资产经营主要是指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包括闲置土地、房屋、场馆、设施、设备等,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三种:出租出借、内部经营和对外投资。根据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国有资产统计资料显示,总局系统有30多个亿的国有资产(不含土地),其中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为2.7亿元,占总局国有资产的近10%。实现净收益1282万元,收益率为4.75%。

举办奥运会除了需要新建一部分场馆和购置新设备外, 还需要大量的改造原有的场馆设施和设备,这也是符合国情国力的;同时, 伴随奥运会而来的全民健身高潮也需要有大量场馆设施。从而进一步推动公司有形资产的经营, 提高资产经营收益率。

6、体育无形资产经营业

体育无形资产指不具备实物形态,但能为体育部门、 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主办者使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源。

1996年第 26 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名义和标志特许使用权和广告赞助额达 4000万元;1998年第13届亚运会有30 家中外企业购买了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的特许使用权,赞助款、物总额达3800多万元。

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是赛事主办者的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 国内电视转播的有偿转让已有所突破,中国足协与中央电视台的电视转播权最终以12轮3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央台,这已经改写了我国付费转播体育比赛的历史。

举办奥运会不仅能为提供巨大的无形资产开发空间(预计国内赞助商的金额在1. 2亿美元左右),而且将有助于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模式与国际接轨,尤其是电视转播权的转让,可望早日结束非市场操作的局面,从而推动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业的健康发展, 使得有实力的体育产业经营公司能够依靠赛事推广的经验与国外大公司竞争。

●体育相关产业

举办奥运会在带动竞赛表演业发展的同时,必将促进体育经纪与代理、 体育新闻媒介、体育广告、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和体育建筑等各个行业的发展, 特别是对体育彩票业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从国际上来看,目前全世界年平均彩票销售量达到1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 万亿。彩票业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一个重要产业,如意大利20 亿美元的奥委会经费全部来自于体育彩票的收入。举办奥运会不仅将使彩票的发行更加顺利, 而且将使体育彩票的种类、销售方式都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这将推进体育彩票事业的发展。

(三)体育产业经营公司的发展机遇

成功举办奥运会将为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体育产业经营公司的发展带来空前的机遇。积极介入奥运会的申办活动, 并充分利用我国举办奥运会带来的迅速扩大的国内体育消费市场,将会使其得到迅速发展。在不远的将来,在世界著名的跨国体育经营公司中,也将出现中国公司的名字。

●公司经营实现多元化

奥运会的举办使得体育产业得以全方位发展,体育市场中的潜在需求得以释放, 体育市场迅速扩大。公司可以借此实现多元化经营, 将体育本体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内在联系具体到经营中来,创造经营的关联效应。

●公司经营更加规范

奥运会的举办使得公司在经营上必然趋向国际化, 以市场化的手段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才有可能最终符合奥运会相关体育市场的需求,从而产生示范效应, 促使经营公司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公司运作。

●公司业绩更加稳定

奥运会从筹办到最后举办,历时将近7年。这期间都是体育市场的繁荣时期, 公司将获得可观而稳定的现金流,如果能够直接参与奥运会的市场开发,公司的业绩将会出现新的增长点。

●公司实现规模扩张

在体育产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资产重组和并购是必然的趋势。 奥运会的举办同时是体育产业经营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 所以优化组合国内体育行业的强势资产就成为客观需要,在此基础上,公司可以实现海外扩张。

(四)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产业)作为国内主营体育产业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无论资本规模和从业经验都在本行业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举办奥运会为中体产业带来空前机遇的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挑战。跨国体育经营公司对广阔的中国市场觊觎已久,奥运会是其进入中国市场的绝佳机会;但同时奥运会的举办也给中体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迎接挑战,保持自身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中体产业正在积极准备。一方面,积极介入申办活动,利用举办奥运会的契机实现公司的跳跃式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各种方式扩大自身规模, 完善公司经营领域,形成对体育产业的多领域覆盖,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业务。

我们仔细观察一下中体产业首次配股资金的投向,就可以看出公司的上述变化。本次配股资金大部分都投向了体育赛事组织、电视转播权的开发、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咨询公司、高科技公司等项目, 均是国内体育产业中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新兴领域,目前还较少有人涉足。而中体产业的介入,一是体现了公司业务从体育产业中的传统业态向新兴业态转化的趋向; 同时反映了公司在申办及举办奥运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面前,从容应对的信心和决心。 这些投资项目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而稳定的利润,也为企业在体育产业领域的经营提供广阔的舞台,使企业可以进一步积累经验,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使自己有充分的实力和信心迎接国内外对手的挑战。

tom.com的老板是谁?

在中国日益发展的宽带市场上,李嘉诚也早就布好了棋局。美亚在线是中国最大的宽带内容提供商,为Tom.com介入宽带业务提供了内容支持。而且,美亚在线还将开展基于宽带网络的电子商务。实际上,通过与国内IT十强之一的长城集团合资,Tom.com已经借长城宽带之手间接打入成都的社区宽带网市场。可以说,长城宽带在成都圈到的数十万宽带用户,都将是其使用者。 Tom"收编"计划提速 2002-01-25 16:45 《金周刊》特约撰稿谢 Tom.com认为中国成功加入WTO及北京将于2008年举办奥运会,都会推动中国体育和旅游的发展。在中国申奥成功后不久,Tom.com就急不可耐的与中体产业结盟。12月14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后仅三天,Tom.com又正式宣布收购华夏旅游网络公司。这两笔投资收购,将使Tom.com得益于中国未来几年蓬勃发展的体育和旅游业市场。 与国内传统媒体在建立跨媒体平台时捉襟见肘的窘境相比,背靠和黄、长实,拥有雄厚资本后台的Tom.com显然无此顾虑,因此它是先画出媒体价值链,再依此挥动支票大行收购,它的媒体版图还在不断扩大。 毫无媒介经验,李嘉诚走上艰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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