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 社保 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 社会保险 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 工资 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补缴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如下:1、《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2、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4、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上提到的材料复印件,全部都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第二种情况:个人原因导致断缴,离开单位,待业期间。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持规定银行原件复印件;4、填报《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征收窗口进行办理。如果不想这么麻烦,也可以找相关机构进行代缴。
第三种情况: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缴前面断缴的,可以咨询新公司能否补缴。
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法律分析】: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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