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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落户去哪个部门办 在成都落户去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来源:成都号 2023.04.05 03:20:05 阅读:13次

本科生在成都怎么落户?(国内+国外)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 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 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2、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纳税,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华区户口迁入办理在哪办

法律分析:一般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但是有的地方是在区政务大厅或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办理。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办理流程:直接到派出所办理,需准备以下资料。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在成都怎么落户?

1.全 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 、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 本人 无房佐证材料 (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居民可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需要落户的小伙伴可以抓紧时间喽!

成都集体户口落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回单位签字盖章;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4、到人才中心领取相关材料;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政府街38号);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在哪里办

1、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顺城大街391号2、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大慈寺路48号3、青羊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文武路1号4楼4、金牛公安办证中心地址:交大路178号5、武侯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6、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7、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8、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10、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北泉路777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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