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安置是指退休人员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退休异地安置),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含成建制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流动施工人员、学习进修人员等)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在职长期驻外)。
社保体系并未实现全国统筹,对这类人员需要通过特殊的异地安置手续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拓展资料】
医保异地安置的条件:
1.户口已外迁、异地已购房、已取得异地居住证的;
2.申请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
3.外地工作、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各地区的时间要求不同,以当地政策标准为准)。
医保异地安置是比较方便的,对于经常在外出差或者是出差时间比较久的小伙伴来说,医保异地安置是一件非常好的政策。
医保异地安置办理流程:
1.向单位申请,并下载相应表格,在表格中变更个人参保信息,并登记参保人居住地、银行账号等信息;
2.异地员工收到审批表后,将资料送到当地医保部门和选定医疗机构分别审批盖章;
3.单位或社保所的经办员携带上述表格到社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即可;
5.更改信息后,单位携带申报审批表和社保卡原件到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医保异地安置报销流程:
1.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等去参保地进行备案;2.再带就诊证明去开转诊证明的医院的社保窗口盖章,并带着相关资料去当地的设备局进行登记;3.然后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转诊证明、居民医保卡、医药费发票、处方底方、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医保异地安置报销比例: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在社会保险中,异地安置是指退休人员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退休异地安置),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含成建制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流动施工人员、学习进修人员等)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在职长期驻外)。
社保体系并未实现全国统筹,对这类人员需要通过特殊的异地安置手续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扩展资料
异地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医保卡异地使用可以使用,但是流程比较繁琐,如果证明材料不全的话,也是影响到报销的,甚至会无法报销费用,那就等同于医保卡失去了作用。
虽然医保卡可以用,但也是间接使用,并不像想象的与银行卡异地跨行使用需要扣除手续费一样。医保卡异地使用对于一些异地住院的外出人员来说,如需要报销费用的话,需要注意及时联系参保当地的医保中心,根据医保中心的提示住院收集证明材料,会方便一些。
医保卡异地使用的城市
目前,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个长江中游城市可实现医保卡异地互刷,医保结算系统平台也实现了互连互通,参保人员可持参保地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在其他三市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即时结算。
除此之外,深圳、惠州、东莞三地社保定点医院从5月1日起,可以联网结算,三地市民可以互刷医保卡,享受三地市内同等医保待遇,不必再回原地报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异地安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安置保障,是以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或养老等为内容的一项制度安排,其过程是从军人退出现役到转为一般国民的过程,其实质内容是通过就业安置、生活安置使退伍军人融入地方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社保安置有必要交,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3、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缴纳社保的作用如下:
(1)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抚恤金、丧葬费;
(2)参加医疗保险的,可用于医疗报销和老年的医保待遇服务;
(3)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
(4)参加工伤保险,用于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分析】
1、住房安置模式。是指在征地中涉及征收村民宅基地的,由拆迁人以统一建造或者购买的成套房屋安置被征地农民,这实质上是一种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部分地方把企业开发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相结合,形成产业园建设,建设所得的项目收益由项目公司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股份分红,农民按其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分红,拆迁安置房则主要保障农民的居住问题。这种以产业依托方式的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促进农民向市民生活方式的转变。2、留地安置模式。是指在征地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交回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以建设用地替代农用地作为对村经济集体组织和农民的补偿。这种安置模式最早发源于经济快速发展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后被全国各地广泛使用。一般来讲,被征地农民可以自主决定采取留用地安置或者将留用地折现为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根据土地平均收益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留用地一般按规划用途使用,由村集体作为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营使用。实践中,一般由村集体出资或者引入资本,建造厂房、商贸中心,自行经营或者出租经营等。3、就业安置模式。是指政府在征收土地后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全国范围内均适用,经济发达地区因企业效益较好,适用范围更广。就业安置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按照“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安排到征地企业就业。二是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各种技能培训,或者通过推荐等方式,鼓励被征地农民进入市场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是企业与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发给职工的安置补偿费。
安置费依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但不能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即按照实际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