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迁入户口多久可以上学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迁入户口多长时间可以上小学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迁入户口多久可以上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迁入户口多久可以上学
户口迁入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天,在30天内就可以正常上学,但是中小学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市不能办理转学的,满足条件者其所在地的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上学。
二、补充说明
1、常住户:
针对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具有本市的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与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摘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的,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2、空挂户或搭户:
属于空挂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若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内有房产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若其法定监护人在入学登记前将户籍迁移到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若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内没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其他特殊情况,由各区(市)县自行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3、一房多户:
针对一房多户,在学位紧张的区域,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户主或房主的'子女)就近入学,其他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迁入的先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待该房屋已就读的学生毕业或转学后方可再安排另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4、随祖辈居住户:
针对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内(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处(直系亲属)的,同户籍同居住,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若该居住地不是其在成都市同一区域内(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的唯一合法居住地(有其他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地统筹安排学位。
5、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属于成都市集体户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拆迁安置户:
针对拆迁安置户,涉及天府新区、“北改”新城片区及其他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人员在过渡安置期间,可持重大拆迁工程的相关证明到拆迁安置房所在地或过渡租住地所在区(市)县申请(仅提供一次入转学申请),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转)学。
7、随非直系亲属住户:
针对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其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处,且户籍也在该房产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8、未按时登记的: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开学前进行补登记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9、新入户:
针对新入户,对在当年6月第二周新生登记前迁入户籍,并能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摘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的,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当年6月第二周新生登记后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0、中途转回户籍地的:
已在非户籍地小学入学,需中途转回户籍地就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学位。
办理时间原则上最迟不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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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靠买房让小孩上学的话需要拥有一套对应学校的住宅,并且同时将户口落在房子上面。
2018年成都落户政策改变之后,买房无法直接落户,实行本科学历落户和积分落户双轨制。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可以直接落户成都。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并且积满100分,可以申请积分落户:1.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2.持有成都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一年以上;3.单位缴纳5年以上的社会保险;4.未从事违法犯罪及其相关活动。
以您的情况,先本科落户成都,符合资质后买住宅,将户口迁到房子上,即可让小孩上对应学校。

(一)提交材料办理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申请积分办理方式: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5、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温馨提示:
1、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成都入学办理程序:
5月的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备注:
1、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三、什么时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1、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 截止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截止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四、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
1、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升初: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就读小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 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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