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上班,只要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公司都负有社保缴纳义务。只是员工的个人应当承担部分,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应发工资中扣除,当月无应发工资的,属于员工对公司的欠款。

职工上班后30天内公司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根据社保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且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需要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承担一部分的缴费,职工个人承担一部分缴费,缴费基数介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实际工资数额介于两者之间的,按照职工个人实际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个人是8%,公司部分是12%。
一个月工作不满15天也可以缴纳社保。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要根据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是按实得工资数额来确定的。上班时间少,缴纳的社会保险就少,但不能不给缴纳。上班不满15天社保也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需要看员工入职的日期,一般公司都是月底进行申报,月初进行申报确认缴费,月中进行扣费,如果员工是缴费之后离职,则属于购买社保之后的行为,月底不做申报即可;但如果员工是月初离职,在公司还没有缴费之前,则不需要购买当月社保。
1、入职当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
2、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费征收是与劳动关系的计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当月也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离职月份的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30天。据社保法的规定,从入职之日算起,30天内用人单位要为员工办理社保。也就是说,一个月上班的天数达到了30天,用人单位是必须买社保的。但实际情况是,部分用人单位试用期不买社保,这属于违法行为。最好查询当地官网获取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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