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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社保新政策 四川2021年社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来源:成都号 2023.04.17 02:24:04 阅读:17次

四川医保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0%,住院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70%以上,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70%以上,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80%。《规划》提出要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做好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个人账户改革,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拓宽使用范围。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同步完善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政策。《规划》明确,要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确保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患者就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川社保新政策2015年退休人员能涨工资吗用

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4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2015年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2015年的具体情况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作为供参考。

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增加人数、各类人员平均增加水平、资金数额及资金渠道解决方案等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8日

四川省社保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中断的处理办法是:1、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2、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川社保补缴规定出台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拓展资料】

个人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需要补交的时间段、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补交人员按照上述办理流程进行,即可顺利办理社保补交。办理社保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政策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川省社保补贴新规定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与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部分,对退休人员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0.7元,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四川农村社保政策规定

楼主问的问题比较乱,看来是不怎么了解社保政策。

我还是一步步和你解释,让你在其中找答案吧。

首先,农村户口买社保,有三种选择。

一种是以自由人身份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由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全市最低保障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一般各个地级市每年都会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乘以60%就是全市的最低保障工资,也就是自由人的参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比例目前是20%,医保缴费比例是8%,当然全部要自掏腰包。

二种是挂靠企业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企业虚拟的一个工资额,缴费比例是社保23%(政策规定企业负责15,个人8%,因为你父母是挂靠的,所以全部也是由你父母承担),医保缴费比例是8%(政策规定企业承担6%,个人承担2%,实际这个也是你父母全部承担),你看看,你父母反而比第一种还交多了,这个享受的待遇和第一种基本没差别,要说区别就是你父母为企业作了贡献(企业因你父母挂靠而不用为其他人上社保)。

三种是以农村户口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保),这个新农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个档次,也就是你要问的第二个问题啦。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经济情况自由选择的。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给予平均补贴20元,县财政补贴10元),对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的,县财政增加5元的缴费补贴。对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县政府凭《低保证》和《残疾人证》为其代缴每人每年全部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被认定为当年度农村特殊困难户(含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的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为其缴纳或补贴每人每年80元的养老保险费,个人再按规定的缴费档次缴纳剩余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或补贴养老保险费的资格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残联、县民政局审核认定。集重度残疾、低保、特困等多重身份的缴费对象,缴费补贴按照参保对象能享受的最高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如果已经年满60周岁、又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交费参保,可以按月领取55元的养老金,但是其子女必须全部参保。这个新农保2009年全国各省的地级市都选择了一个县开展试点了,相信这个新农保很快就要全面铺开了。

现在你明白了你父母可以有三种买法,具体那一种适合你父母呢,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如果买第一种和第二种,都要累计至少买15年,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享受养老金和免费医疗。楼主注意字眼啊,要累计15年,到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和免费医疗!也就是说,你父母47岁了,你父亲再买13年,母亲再买8年就已经到退休年龄了(我是假设你所在地规定妇女55岁退休的,现在有的地方是50岁),但因为缴费未累计达15年,所以是不能享受的,只能退回所交的款项或者申请继续交费至15年才可享受,到享受时,你父母应该是62岁,也就是说你父亲少享受了2年,你母亲少享受了7年啦。

当然,如果你父母能活得到100岁以上,那是不在乎这几年的。

如果买的是第三种,就存在着你问的第二个问题。买一档和五档的区别大着呢。如果没区别的话,那么买五档的就是笨蛋了。

领取费用的标准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呵呵。。这个问题涉及的问题很多,即使是专家级人士也没有人能准确回答你,我这样说不是随便应付你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一是你给出的已知条件不充分,比如你父母每一年的缴费基数或者你所在地发布的每一年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个涉及实际缴费指数和平均缴费指数。二是你父母到何时退休何时享受?这以后还是个未知数,现在社保政策不断向好,这个计算方法还在不断改进中呢。

下面我就简单和你介绍一下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吧。

退休费=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先说你父母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这个就是你父母退休时个人帐户上的存款额除以计发月数(这个有表对应的,60岁退休就是139个月),假设你父母退休时个人帐户有6万元,则你父母个人帐户养老金每月就有430元左右。

基础养老金计算比较复杂,我就简单点说吧。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历年来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实际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呵呵呵。。。你看看有多复杂!!!!

因为你父母93年前没有参保,就没有视同缴费情况。如果你父母每个月缴费工资不同,则每个月会产生一个实际缴费指数,参保15年就有180个不同的指数相加再求平均指数,这近两百个指数你自己都不知道,谁能为你计得清呢?呵呵呵。。。这个指数起放大作用的,对退休金影响较大。

按照这个公式,如果已知条件充分,个人还是可以大概算得出来的,我当然是说现在即将退休的人,因为将来政策又不知怎么变了。

具体到你父母,既然已经挂靠企业参保了,也是挺好的,就挂靠着交下去吧,将来的养老待遇比新农保高得多哩,而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也很高,现在退休老人的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说楼主问得比较乱,我回过头来看,答得还更乱,因为在旅途中,环境也不方便,思维也紊乱啦,但每个字都是我认真打出来的啊。

真心希望能帮得到你。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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