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公积金个税是指在中国工作的人员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保险费用。公积金是指员工每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用于购房或租房时的抵押贷款。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计算的税收,每月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不考虑五险一金等其他因素的条件下,因纳税1590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1410=159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月薪6000元,应税所得=6000-3500=2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10%-105=145元。不考虑五金一险税后工资=6000-145=5855元,即税后到手5855元。
这里说明一下,如果社保的标准是按照工资来上的,那么你的基数就应当是6000元,
其中养老是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即6000*8%=480元;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10%,个人承担2%,即6000*2%=120元;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承担0.2%,即6000*0.2%=12元;
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承担都是12%,即6000*12%=720元;
纠其以上应当扣除的个人每月应当缴纳的社保、公积金总金额为1322元,那么税前6000元工资,税后到手金额为:6000-1322-(6000-1322-3500)*3%=4642.66元
如果还有其他奖金或者补助,具体数字需要做下变动就可以了。
这里的月薪是指已经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对符合规定的五险一金可以扣除);这里的减除费用是3500元;若符合“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可以减除4800元:2011年7月19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发的工资除去个人所得税,但是包含三险一金的工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往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适用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5%-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5%一35%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税率20%,对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先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加征五成(加征5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加征1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20%。
法律分析:扣除,个税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除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需要先扣除五险一金,然后减去个税起征点,剩余部分再乘以适用税率才能得到最终的缴税金额。从公式里可以明显得知,个人所得税是扣除了社保和公积金过后,超过了个税起征点的部分才要缴税。因此,个税是要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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