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集体户转出条件包括哪些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集体户转出条件包括哪些都不太了解,成都落户通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市集体户转出条件
本人系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就可以将户口从集体户转出:
1、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
2、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
3、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
4、先落户后择业”的毕业生,落户满2年仍未在成都市就业的。
二、所需材料
1、在人才中心领取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4、 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
三、办理流程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户籍关系迁出”模块。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
3.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4.持业务相关办理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手续;
5.持户口页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作废户口页自行销毁,若迁户不成功1个月内须将户口归还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成都落户通整理的有关成都集体户转出条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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