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开原单位时,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等你再次参保缴费后,在新的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具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一张转入申请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去办理)。
3、申请完后,如果符合转入的条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余的转移手续、基金划转,就由接收方和转出方的社保机构之间去联系了。
4、双方转移手续完结后,新参保地的社保会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单位经办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保转移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统筹区内转移和异地转移。1、统筹区内转移:先要在单位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并开具社保转移单,将社保转移单交至下家单位即可。2、异地转移:先要在单位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并开具异地社保转移单,并去当地社保局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等手续,将缴费凭证等手续交至下家单位。北京社保转移到外地就属于第二种
步骤如下:
第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最后,为了避免多跑路,你离职时要请用人单位出具社保转移手续。然后,你去社保局办理相应手续。到达新的工作城市之后,你要尽快向当地社保局申办社保,办理转入手续后,你就可以续交社保费了。
如果您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那么,北京户口外地工作,如何将外地所交的社保转回北京?
如果您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在外埠工作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您可以将外埠的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具体办理手续和流程,您可以向本市参保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本市计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按累加计算。
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的规定,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成都社保异地转入流程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说明原因。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办理社保转入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或在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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