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单位参加职工社保的,在参保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参保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卡;2.个人通过社保局参加社保的,在参加社保三个月内个人到参加社保地区的社保局领取;3.换单位情况下的社保卡领取:如果原单位已经向社保局提交了制作社保卡的相关材料,社保卡就由原单位领取,如果是新单位提交的,就由新单位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社保卡的领取流程: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理地点领取社保卡申报登记表并填写;
2、向社保申报机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等材料;
3、申报成功的,接到领取通知后,领取新社保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以下步骤领取
1、社保卡上有银联是可以当银行卡(借记卡)用的,前提是你先往里面存钱,才能进行取钱;另外,交社保里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只可用来医疗报销或购药划款。其实就是:存款账户与社保账户两个账户,并在一张社保卡上的。
2、社保账户激活:需要本人携带银行社保卡,旧的社保卡(没有就不用带)和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社保柜台填写单子、设置密码激活社保账户才可以使用,但是此账户不能用于取钱。
3、银行账户:需要本人携带银行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到银行业务柜台填写单子,设置密码激活银行卡账户可以使用,同普通银行卡具有一样的功能,可以进行取款、转账等。
4、2个账户建议分别设置密码,最好不要是一样的,以保障各个账户的安全使用。
社保卡上,不同资金的支取方式不同。如果是储蓄资金,以及申请的失业补贴、生育津贴这些,是可以直接在银行渠道中支取出来的。但如果是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般是只能医疗报销使用,或者购买药品等医疗相关东西,另外还可以购买商业保险,但基本上不能支取。如果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般只能在退休后领取,除非投保人死亡或者移民等意外情况,才能把个人养老保险余额取出来。
工伤险可以取出来吗:
取不了。如果是向国家社保机构缴纳的工伤保险,你本人是不用出钱的,都是所在公司在支付,如果在职期间发生工伤,那么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补偿。如果没有发生工伤或者离职了,公司缴纳的钱是不能拿的。
法律依据:
社保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领取实物社保卡:如果是在职员工,由单位帮忙申办的社保,会由单位统一领卡之后派发至员工手上,如果是自己缴纳社保,无论是职工社保还是居民社保,都需要拿身份证明资料到线下的社保局或者营业网点领取实物社保卡。
2、领取电子社保卡,现在很多城市都有上线了电子社保卡,在不同的用卡场景下自由选择使用实体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忘带实体社保卡时,手机里的电子社保卡同样也能使用。在支付宝APP上就可以领取电子社保卡了,在首页搜索电子社保卡,然后进行身份信息绑定即可。
1、职工社保卡由单位携带:(1)单位社保证;(2)单位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公章。到相关的办理部门统一领取后再发放给个人。而退休的事业编及公务人员请到原单位领取。
2、个人领取社保卡的,可以在当地社归保障卡网上服务平台或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的制卡进度查询里查询社保卡的进度,如果现实制卡成功需要去当地社保局办理领取。
3、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的,请带好有效证件到平望镇行政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窗口领取。
【法律分析】:各地社保卡领取流程略微会有不同,但大体是一样的,以深圳社保卡申领流程为例:1.申请人可前往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咨询后前往网点。1申请:卡经办网点核实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2受理(当场):代办业务的,核实申请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监护人证明文件),收取申请人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检查资料完整性、核实申请人或代办人身份,双方签字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3审核(当场):网点经办人员在省卡系统“社保卡申请-个人申请-新增申请”栏目中,录入个人申请资料,省卡系统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发卡状态进行比对核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接受发卡申请,出具《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范的,网点经办人员应现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4审批(当场):经核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网点经办人员应出具卡经办网点专用业务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解决途径。5办结(当场):制卡人领卡并激活。有的地区开可以网上申报,线下取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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