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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阳某社保 湖南社保养老保险

来源:成都号 2023.05.07 14:12:47 阅读:20次

2022年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

已参保单位及职工申报基数后形成的2016年12月31日前的欠费,按照原申报的缴费基数和同期缴费比例补缴,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所有单位及职工2017年1月1日后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历年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同期缴费比例补缴。

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2022年有什么规定?

湖南省相关部门为了便利那些没有及时缴纳社保的人可以及时解决断缴问题,最新出台了许多关于补缴方便的政策。由于湖南省的相关政策才刚出台不久,很多人还不了解补缴政策的具体情况。

一、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新规定

(一)关于单位及职工

1.已参保单位及职工申报基数后形成的2016年12月31日前的欠费,按照原申报的缴费基数和同期缴费比例补缴,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未参保单位及职工、已经参保单位中未参保职工未申报、或者未足额申报缴费基数形成的2016年12月31日前的欠费,以职工历年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同期缴费比例补缴,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困难企业确无缴费能力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免收滞纳金。

2.所有单位及职工2017年1月1日后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历年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同期缴费比例补缴,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困难企业欠费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企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4号)办理了缓缴手续的,缓缴期间补缴免收滞纳金。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聘用的从业人员按照上述单位及职工相关规定执,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从业人员本人按照同期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其余部分由业主缴纳。

(二)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

具有我省户籍的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如下:

1.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中断缴纳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办理补缴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为历年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缴。

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1月1日后中断的缴费,不再补缴。

2.原已随单位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执行上述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

3.属于应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12号)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统一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1〕12号文件中涉及补缴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二、待遇计发

(一)有单位的参保职工,继续执行我省原有规定确定退休年龄。原按照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6〕5号)和《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9〕4号、湘政办发〔2011〕12号等已有文件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年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二)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逐年缴纳至满15年。2017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补缴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统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实施若干规定》相关规定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基数为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期间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为8%。

(三)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补缴、一次性缴费或者延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计算时点为缴满15年的时间,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发放。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办理完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办理补缴。

三、其他事项

(一)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本人参保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时间。过去被判刑或者劳教的,服刑或者劳教期间不予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仍按照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行。

(三)个人账户按补缴确定的缴费基数和历年同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政策记账。单位职工的补缴年限缴费工资指数,按补缴后历年实际缴费工资基数和同期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年限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补缴的实际缴费基数和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个人身份补缴2016年12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原有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具体来说,最新规定内容包括了湖南省的不同补缴主体在补缴时所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补缴之后社保金发放方面的问题。另外,新政策还对有过违反犯罪行为而被刑罚的人设置了补缴限制。

2022年湖南社保缴费档次表

社保缴费标准是: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湖南社保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通常来说,工薪族都在单位或者企业交纳了一定的社保费用,按照比例来说,企业缴纳了20%的养老保险金与9%医疗保险金之后,自己所承担的部分是少之又少。那么,个人是自由工作者的话,企业没有承保的前提下,2018社保一个月要交多少钱呢,今日我们就来聊一聊。

2018社保一个月要交多少钱

与其问2018社保一个月要交多少钱,不如说自己缴社保有多种类型,我们来两种最常见的按照种类来说。

1、在当地隶属社保局交纳

这种情况是城镇居民,有户口,没有工作的前提下,但是需要老来有保障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去当地隶属社保局交纳。最常见的交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是有单位的人才能交纳的。

一般来说,隶属的社保局不同,所交纳的档次也不同,但大体分为了低档、中档、高档三个档次。分别是60%、80%与100%三个档次。

以长沙为例,如果长沙在职职工的工资是4044元,按照高档100%比例比例交纳保险金的话,是4044×100%×20%×12=9705.6元(808.8元/月);如果是按照低标准60%交养老金的话,则是4044×60%×20%×12=5823.36元(485.28元/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湖南社保缴费基数2022

2022年湖南社保基数最新调整

近日,湖南省全省社保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1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977元。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以上法规从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此前,湖南省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后,及时进行缴费结算、缴费和待遇核定、结算,并按以下法规处理相关问题:

已缴费的职工养老保险个缴人员,已缴费月份缴费基数不再变动。如缴费工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且本人愿意,可在2022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或3(并据此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不调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基数,按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统一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基数结算已缴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指数也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已预核和预发待遇的,统一重新核定后,按新的标准发放或结算,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

湖南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果单位参加了职工社保,那么社保中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8%,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0.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社保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4)个人身份参保:如果以个人的身份缴纳社保,那么社保中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20%,有四个档次可以选择。医疗保险按照4%的比例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湖南一公务员套取并贪污养老金1700多万,有哪些案件细节值得关注?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生活,也为一些心怀不轨的违法人员带来了贪污腐败的途径。湖南就有一名公务员,利用去世老人的社保卡,一共贪污1700万元,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一、取款机自动报警

一天夜晚,湖南省衡南县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突然报警,引起了银行人员的注意。原来是这名公务员在自动取款机上一共刷了600多张社保卡,因为重复操作次数过多,取走的金额过大,导致系统发出报警提示,警方才最终抓到这名嫌疑人。

二、利用系统漏洞贪赃枉法

当地警方通过多方面调查和取证,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当地人社局的一名公务员。他当时拿着从社保局偷走的好几百张社保卡,企图取走里面的全部存款,当时已经取出十几万元。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动取款机竟然有报警这个功能,最终被当场抓获。

那么他是怎么盗取这些社保卡的呢?原来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做了。在过去的六年间,这名公务员私下联系乡镇的一些公职人员通过贿赂等手段,从他们手中收集去世老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他们的社保信息。因为农村老人知识水平有限,加上青年外出打工,很少有人了解此事,村民们一直被蒙在鼓里。而在人口普查的一些名单上,这些老人的信息并未及时更新,他们在名义上还存活于世,所以国家还在不断往社保卡里面发钱。但是这些钱最终都被这名公务员占为己有,他把大部分钱占为己有后,剩下的小部分钱用于贿赂乡镇的公职人员,这样他们就是绑在同一个绳上的蚂蚱,就这样事情一直持续了五年之久。但幸运的是,警方追踪抓获了这个贪赃枉法的公务员,并最终判决上交所有社保资金,为人民出去了这个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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