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成都落户资讯 >上海社保金申报 2021年上海社保申报流程

上海社保金申报 2021年上海社保申报流程

来源:成都号 2023.05.20 22:04:09 阅读:21次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2022是多少?申报流程怎么样的?

上海最低社保缴纳基数2022是多少?申报流程怎么样的?下面同我来看看。

上海最低社保缴纳基数2022是多少

上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2年的大约是3000元左右。

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指的就是职工在参加社保的时候,公司按照什么样的基数去进行社保的缴纳缴纳的计算方式,为每月缴纳的钱等于缴纳基数乘以缴纳比例。

最低社保缴纳基数指的就是职工工资比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每个月的平均工资的60%,还要低则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

缴纳基数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当中是确定的,中途并不会变更,每一年在4~6月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社保机构的通告进行员工社保缴纳基数的变更。

上海社保缴费申报流程是什么

在每年的1月份开始参保单位就需要去到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者是社保所去进行下一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申报。参保单位所为员工申报的缴纳基数是需要得到职工统一的,必须具有职工本人的签名,或者是通过公式的方法去进行确认的。

如果单位不根据相关的法规去申报给社保机构,可以先暂时按照上一年缴纳基数的110%来进行确定。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的一个重要依据。

当劳动者参加了社会保险以后,社保机构就会为他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职工缴费的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就会越多,能够支配的医疗费用就会越多。

社保缴费后多久能看到缴费状态

一般来说在当月所缴纳的社保只有在下个月月底,或者是在下个月月初的时候才能够查询到。目前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上海自己缴纳社保每年都要重新申报吗

需要。

因为社会保险法规规定,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基数的,缴纳社保以实际收入为基数,因此,如果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有变化,就要每个月申报一次,按照应发的工资进行缴纳。

注意:每年7月份都要重新申报一次,即使没有调整也要申报。也可以在当地直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通过人工客服,直接咨询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方面的政策情况。

2022年上海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上海社保缴纳基数如何申报?

一、上海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设定的, 最 高缴费基数是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最 低缴费基数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社保中的各个险种分别根据缴费基数按照不同比例进行缴费。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每一年都是不一样的,历年来都是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上升状态,2022年上海社保基数是每个月10338元, 最 高缴费基数是每个月31014元, 最 低缴费基数是每个月5974元。

二、上海社保缴纳基数如何申报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的申报一般是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保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保所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必须经过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 公布 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没有及时申报缴费基数,上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暂时按照缴费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1.1倍确定缴费基数。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申报的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上海市单位申报社保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上海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8%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1%——

生育保险1%——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上海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上海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上海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上海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上海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上海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第一次要手动申报缴费吗

是的。

1、首次办税需要点击密码登录框的左下角的首次办税进行企业验证进入界面后,点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里找到社保费申报点击进入。打开申报界面后,先核对申报日期,社保费申报的是当月的费用,如果不是点击日期框修改。

3、选择社保费申报表,选择完成,点击后方的添加按钮。添加完成后,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4、依次点击社保号和核定单编号后的下拉框,选择社保号和一个核定单号。与社保局打印的核定单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申报。

5、申报成功后,点击返回,重复申报流程五次,将5项费用全部申报。

6、最后返回到添加申报表的界面,点击每项费用后的缴款按钮进行三方代扣缴款。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上海2019年社保金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怎么操作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有些可免于申报。

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的情况: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缴费基数申报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的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成都生活猫】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