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1、线下办理:
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线上办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在底部选择“蓉警服务”板块,点击“流动人口申报”板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成都人才落户办理可以通过点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来蓉入户进行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使用成都市人力资源局的来蓉入户办理1、点击政务服务
进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点击政务服务。
2、点击个人服务
在政务服务界面点击个人服务。
3、点击来蓉入户
在个人服务中点击技能人才来蓉入户即可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成都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鼓励青年人才落户成都。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可持毕业证书来成都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凭单位推荐和部门认定,可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分析: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没有学历要求,只需要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即可申请入户。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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