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二级建造师是全国通用,但是全国通用是有限度的,只能在本省注册,在全国执业。假定你在湖北考了二级建造师证,你要在湖北的建筑企业注册以后,才能在全国通用,这个用,指的是承接工程。
2、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3、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二、执业范围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能用来入户广州。
建造师是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面的,可以用来落户广州。
看看广州技能落户的基本条件:
一、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二、三级紧缺工种(35周岁以内)。二级技师(40周岁以内),一级高级技师(45周岁以内)。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四、连续广州社保一年以上,三级紧缺工种要求连续两年广州社保以上。
建议
1、年龄最好不要超过40周岁。因为广州入户确实是对年纪都在40岁内的人士比较友好,超过了40周岁,无论是在证书的选择还是在考取的难度上,都会给你带来更大麻烦。
2、了解了证书再去考。现在市场最成熟,也最容易用于广州入户的就是集成项目管理师与经济师,如果你想着去考劳协什么的,那就算你考到了也入不了户了!这点,可以咨询专业的入户机构。
二级建造师可以人才落户。建造师是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面的,只要达到所在城市落户标准,就可以落户。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明确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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