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我市其他区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不需要,只要房子交房入住后就可以采用购房入户方式迁户口。
提交材料包括:
1、《入户申请表》:(成都人事代理网上下载)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凭据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我们知道很多农村人对于城市是比较向往的,那么如果在城市买了房子的话就要进行办理落户手续了,如果在成都买房的话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参加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知名品牌号证明。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在成都买房落户的话首先要有产权证明,这样的话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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