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明确如下:
养老保险:
目前我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月缴费工资基数和月缴费标准依次为4879元(975.8元)、6000元(1200元)、7000元(1400元)、8000元(1600元)、9000元(1800元)、10000元(2000元)、12000元(2400元)、14000元(2800元)、16000元(3200元)、18000元(3600元)、20000元(4000元)、24396元(4879.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档缴费。
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7.6元/月。
医疗保险: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8%(暂未变动)。
缴费标准:以最低缴费档次4879元为例,每月需缴纳的医保费用为4879元 * 8% = 389.32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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