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停办的通知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按照公共业务经办要求,自2024年11月26日起至11月30日停办医保公共业务。2024年12月2日起开始办理医保公共业务。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期间暂停办理(含网厅)单位参保登记、人员新增、人员续保、人员停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终止、单位参保信息变更、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各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相互转告提醒,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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