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每日更新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来源:成都号 2025.10.26 09:24:05 阅读:87次

  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0周岁,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月;

  3.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以下情况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1)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变更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2)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对应时间与正常缴存时间连续;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3)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转入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条件的变化

  根据贷款新政,在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取消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二选一”的限制。

  为进一步满足借款人的合理诉求,减轻借款人的购房负担,新政将允许借款人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例如:缴存职工根据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进行测算,自己只需要保留3万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即可申请到40万元公积金贷款,而缴存账户上此时有8万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那么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5万元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剩余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3万元,在贷款存续期内可按月提取用于偿还月供。

  新政实施后,缴存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和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自行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首付款,最大程度地在购房过程中使用到公积金支持。

  贷款新政实施后,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表,从贷款受理要件调整为贷款发放要件,即以前需要有了购房合同备案表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新政以后没有完成购房合同备案也可以先申请公积金贷款,等公积金贷款发放时再提交备案表即可,将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整体提前。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成都生活猫】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