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一致性: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资格复审时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 复审合格方可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
3. 逾期视为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4. 递补规则: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2批次。递补人员的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云南省水利厅:0871-63610010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0871-68317257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0871-68282113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871-64894035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