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符合条件可延续领取。不同的申领人员类别,发放方式和发放期限有所不同。
一、延领一般人员
发放方式:自动延续发放,无需个人申请。
发放期限:发放至「新」法定退休年龄(即延迟退休改革实施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适用条件:领金期满时距离「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二、延领过渡人员
发放方式:需本人自行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发放。
发放期限:发放至「旧」法定退休年龄(即延迟退休改革实施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待遇期满后不再续发。
适用条件:2024年12月31日正在领取失业金,且领金期满时距「新」退休年龄超过1年、距「旧」退休年龄不足1年。
三、办理方式
延续领取需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每月完成签到认证后方可继续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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