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可以落户成都吗

问题答疑 2024-02-17 10:26:13 阅读(18) 评论(0)
农业户口可以落户成都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户主或本人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在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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