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对于外地人在成都落户口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1. 90㎡以上的房屋:购买面积在90㎡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并在2014年6月1日后进行备案,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 90㎡以下的房屋:购买面积在90㎡以下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并在2014年6月1日前进行备案,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同时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并取得2年以上的居住证。
外地人落户成都的几种方式:
1. 学历入户:在核心城区,需要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同时有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需要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同时有工作单位。
2. 购房入户:在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同时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 暂住入户: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以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
4. 投资入户:在核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 纳税入户:在核心城区兴办企业,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 投靠入户: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以及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的户籍(如果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则需要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者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自有产权住房,或者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