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弄离婚的事儿,真是头大。本来两个人感情走到头了,想着好聚好散,结果中间还冒出个小插曲,搞得我一开始还挺慌的。
发现问题:户口本上的“未婚”状态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对象决定协议离婚,就想着先把材料准备身份证、结婚证都找出来了,然后翻出了户口本。我打开我自己的那页一看,婚姻状况那一栏,居然清清楚楚写着“未婚”! 当时我就懵了,心想这咋回事?我们结婚都好几年了,孩子都有了,怎么户口本上还是未婚?
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会不会影响办离婚?万一民政局那边一看,说你户口本上是未婚,离什么婚?那我不是白跑一趟,还得先去派出所改户口本?越想心里越没底,七上八下的。
采取行动:去民政局咨询
在家里瞎琢磨也不是办法。我想着这种事儿还是得问专业人士,就直接去了我们区里的婚姻登记处,打算问个明白。
到了那儿,取了号排队。轮到我的时候,我赶紧把我的情况跟工作人员说了,还把户口本递过去给她看。我说:“您看,我这户口本上写着未婚,但我们确实是领了结婚证的,现在想办离婚,这个有影响吗?”
得到答案:户口本状态不影响离婚
结果,工作人员倒是挺淡定。 她接过我的户口本和结婚证看了看,跟我说:“没事儿,这个不影响你们办离婚。”
她解释说,办理离婚主要看的是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最重要的,是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这些问题都协商好了,签了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才是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存在的法律文件。
至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她说很多人结了婚之后,没有及时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新信息,导致户口本上的状态和实际情况不符,这种情况挺常见的。只要能提供有效的结婚证证明你们确实是夫妻关系,户口本上的“未婚”状态不会成为办理离婚的障碍。
听到这儿,我这心才算放回肚子里。原来是我自己吓自己,白担心了半天。
后续过程:顺利办理
弄明白了这点之后,后面就顺利多了。我和我对象约好时间,带齐了这些东西:
-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虽然上面写着未婚,但还是要带上)
- 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 我们俩共同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到了婚姻登记处,按照程序提交材料、审核、签字、按手印,拿到了离婚证。整个过程里,那个户口本上的“未婚”状态,工作人员确实没再特别提,就跟正常流程一样办完了。
总结一下
通过我自己的这回经历,算是搞明白了。就算你的户口本上因为种种原因,比如忘了去更新,还显示着“未婚”,也别慌,这并不影响你去办离婚手续。 关键的关键,是你的结婚证是真实有效的,能证明你们确实存在婚姻关系。还有就是你和对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把离婚协议都谈妥了。
把这个小经历分享出来,给可能也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个醒,省得像我一样,自己吓唬自己半天。手续该怎么办还得怎么办,户口本那栏信息不是决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