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还真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那时候跟前任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俩人商量着还是分开对大家都就寻思着去办个离婚手续,利利索索的,也算是和平分手。

我记得那天,我们约好了去民政局。头天晚上我就开始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还有之前草拟好的离婚协议书,都找齐了放包里。当时就觉得,这事儿应该挺简单的,去了签字按手印就完事了。

结果第二天到了民政局门口,我习惯性地检查了一下包里的东西,突然心里咯噔一下。坏了!户口本! 我压根就没想起来要带这玩意儿!当时我户口本放我爸妈家里,压根没带出来。

当时我就有点慌,心想这咋整?都到门口了。硬着头皮进去问问。排队,取号,轮到我们了,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递过去。工作人员是个大姐,挺麻利的,翻看材料,然后抬头问我:“你们俩的户口本?”

我当时就老实交代了:“忘带了,在我爸妈家,今天没拿过来。这个是必须的吗?能不能通融一下?”

大姐很直接地告诉我:“协议离婚,户口本是必须的,规定就是这样。没带的话办不了。”

那没户口本就离不了了吗?

我当时就急了,问那怎么办?总不能因为这个就离不成?

大姐看我着急,就给我指了条路。她说:

  • 第一种办法:赶紧回去拿户口本,或者让你家里人送过来。这是最直接的。
  • 第二种办法:要是实在拿不到户口本原件,比如像我这样放父母家暂时拿不到,或者更复杂的情况,比如对方拿着不给,那你得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开一个户籍证明。拿着那个证明过来,效力跟户口本一样。

她还顺便提了一嘴,说如果我们这种情况,实在弄不到户口本也开不了证明,或者对方就是不配合去民政局,那就只能走另一条路了,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她说起诉离婚好像就不强制要求必须提供户口本了,法院会去核实情况,但那个流程就复杂多了,时间也长。

听完我这心里算是有底了,但也挺折腾的。幸好我户口本只是忘带了,不是什么复杂情况。我就赶紧给我妈打电话,让她火速把户口本给我送过来。等了好一阵子,总算是拿到了。

是拿着补齐的户口本,才顺顺当当地把离婚手续给办完了。

根据我那次的实践经历来看,至少在我办离婚那会儿,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没有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是绝对不行的。缺了这个,人家窗口根本不给你办。后来我也在网上看到有人说现在政策改了,好像不用户口本了,还能“全国通办”什么的,这个我就没再实践过了,不太清楚具体情况。但就我那次的经验,这户口本(或者它的替代品——户籍证明)是当时协议离婚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分享出来给大家提个醒,要去办离婚,尤其是协议离婚,材料一定要带齐,免得像我一样白跑一趟,还耽误事儿。

没带户口本可以离婚吗?看看过来人分享的经验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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