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我得好好跟大伙儿唠唠。前两年,我们老家那边说要拆迁改造,这本来是好事儿,家家户户都能得点补偿,住上新楼房。但问题就出在我家小妹身上了。
我家小妹,结婚有些年头了,嫁到了邻村,人也跟着过去了。可她的户口,一直没迁走,还挂在我爹妈那个老房子的户头上。这拆迁的消息一出来,家里人就开始嘀咕了:小妹这情况,算不算人头?能不能分到房子或者补偿款?
摸不清头脑,先去问问看
大家心里都没底。有人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户口没迁也没用。也有人说,户口在,人就是这村里的人,凭啥不能分?七嘴八舌的,没个准信儿。
我寻思着,光在这儿瞎猜也不是办法。就跟我爹说,我去拆迁办还有村委会跑一趟,问问清楚。第二天,我就去了。
到了村委会,找到负责这事儿的干部。我把情况一五一十跟他说了:
- 我小妹是嫁出去了。
- 人经常回来,但主要是在婆家住。
- 关键是:户口一直没动,还落在老房子这儿。
- 她嫁到那边后,也没在那边分到过地,没享受过那边村里的福利待遇。
那干部听了,也没立马给个准话。就说,这情况有点特殊,得按政策来,还要看上面怎么认定。让我先回去等消息,或者去拆迁办公室再问问。
跑腿打听,收集“证据”
我又跑到设在镇上的拆迁办公室。那儿人多,排了半天队。轮到我了,我又把情况复述了一遍。办公室的人稍微专业点,问得更细:
- “你妹妹在婆家那边,有没有独立的房产?”
- “户口本拿来看看,确认下是不是一直没迁走。”
- “有没有证明她没在婆家那边享受过拆迁安置或者分地?”
这下提醒我了。光靠嘴说不行,得有证据。我赶紧回家,翻箱倒柜找出我妹的老户口本,又让她去她婆家那边村委会开了个证明,大致意思就是证明她户口不在他们村,也没在他们村里享受过任何土地分配、拆迁补偿之类的福利。
拿着这些东西,我又跑了一趟拆迁办。 这回工作人员把材料收下,登记了,说要上报研究。态度比上次稍微明朗了点,说:“按理说,户口在本村,又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在别处享受过相应待遇的,是有权利参与分配的。但具体怎么分,是给钱还是给面积,要看最终的安置方案。”
等待与最终结果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那段时间,我们也没闲着,跟村里其他类似情况的人家也通了通气,大家想法都差不多,就是咬定“户口在,就是成员,就该有份儿”。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村里公示初步的安置方案了。我赶紧跑去看。好家伙,名单上还真有我小妹的名字! 虽然具体分多少还没最终定下来,但至少,她的资格是被认可了。
后来最终方案敲定,按照人头和老房子的面积综合计算,我小妹确实分到了一部分补偿款和相应的安置面积。虽然过程有点折腾,跑了好几趟,心里也一直悬着,但总算是有了个不错的结果。
根据我这回的实践经历来看,出嫁女户口没迁走,只要还能证明自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没在别的地方享受过类似的福利(比如分地、拆迁安置),在老家拆迁时,是很有可能分到房子或补偿的。 每个地方政策松紧可能不一样,关键还是得自己多跑动,把该准备的材料准备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