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暂未公布,一般每年12月左右,相关部门会发布灵活就业人员次年医保缴费标准,请保持关注。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意见征集已于12月11日结束,应该很快就会公布最新缴费标准。
注:以下为征求意见稿文件内容,仅供参考,以相关部分最终发布为准(点击查看征集意见稿原文)
参保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
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3周岁、女未年满58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缴费时间:
按年一次性缴费,原正常参保人员需要在每年1-3月缴清当年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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