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缴存人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2.受理条件
(1)缴存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人持有登记备案的购买上述车库(位)合同或者车库(位)不动产权证书;
(3)已备案车库(位)合同备案之日或者车库(位)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后2年内。
3.受理(办理)渠道
柜台办理:管理部柜台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房地大厦 B 栋
电话:0734-8275555
机关办公时间:(春夏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秋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各营业网点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网站地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zfgjj/
雁峰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
珠晖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珠晖区湖南路 7 号三楼。
蒸湘管理部服务窗口:衡阳市西二环 13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 区 56-65 号。
石鼓管理部服务大厅: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 197 号龙腾大厦 B 栋 101 室。
远程业务管理部: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29 号,联系电话 0734-8275027
4.应提交资料
(1)备案合同:已备案车库(位)买卖合同、付款收据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已办产权: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
(2)提取人身份证(未婚);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户口本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3)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提取人银行卡,开户银行可为中、农、工、建、交、邮储、招商、湖南、长沙等银行的Ⅰ类借记卡。
5.提取额度
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车库(位)总价款
6.提取须知
同一车库(位)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