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口落户政策
龙口落户政策
大小新闻11月17日讯(今日龙口 记者 刘启强)
全民招商龙口出激励政策了。昨天本报二版简要介绍了龙口市关于强化招商引资引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激励政策后,有读者便向记者咨询详细的政策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投资促进局有关人士。
项目标准类别为:国家、省、市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工业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类、总部经济及域外税源类项目;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直接投资;凡免征、未开征和不在龙口市缴纳工商各税的项目不予认定。投资规模为: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内资280万元、外资30万美元。
工商注册方面,该人士指出,项目必须在龙口市注册,签订投资合同后5日内完成注册登记,首次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内资5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享受本意见中相关政策的企业,投产运营后10年内不得迁离本市、不得改变在本市的纳税义务、不得减少注册资本。规划设计方面,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项目所在镇街区初审,报市规划建设部门按程序批复后实施。项目平均容积率不低于1.0,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厂区内一律不得建设私人住宅、专家公寓、酒店宾馆等。
关于项目建设,该人士指出,项目用地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采取“容缺审批并联办理”方式,29个工作日内完成从立项到开工许可阶段的审批;项目审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要开工建设。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或实际到账外资并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或500万美元以上(均含本数,下同)的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1亿元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不超过2年,第一个投资年度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0%;3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不超过3年,前两个投资年度每年平均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5%;5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不超过4年,前三个投资年度每年平均不低于投资总额的25%;10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不超过5年,前四个投资年度每年平均不低于投资总额的20%。
奖励对象一定要看好:域外、域内在龙投资新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单位;引荐龙口市域外投资者来龙新建符合前述标准的项目,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国家规定不得享受的人员除外)。
责任编辑:小诗妹
十年内不得迁离龙口 全民招商政策解读(一),龙口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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