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子女随父母落户成都高新区
成都市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4月20号开始到5月20号,就是今年成都随迁子女提交材料的时间啦,今年成都是第一年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下面跟我一起先弄清楚几个关键词吧!
什么是户籍?什么是学籍?什么又是随迁子女?首先解释一下户籍,户籍就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简单的说,户口本上的地址,就是孩子在小升初中涉及到户籍,举个例子,小布的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那么他在升学过程中涉及到的户籍就是武侯区,如果小新户口本上的地址在重庆沙坪坝,那么他在升学过程中涉及到的户籍是重庆,对于成都而言他就是外地户籍。学籍又是什么呢?学籍就是指学生在某校登记的学习资格证明,孩子在该校读书的证明就叫做学籍,我们也来举个例子,小浦在成都武侯实验小学读书,学籍就是武侯实验小学,如果他要转学或升学,武侯实验小学来出学籍证明。那么我们再来看与户籍相关的随迁子女。什么是随迁子女呢?随迁子女的全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是户籍不在成都市,或者户籍在大成都但是需要跨区域上学,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算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一)积分申请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时间:4月20日至5月20日
申请方式: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需要资料: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就业务工人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网上审核:5月份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3.申请人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到现场补足相关材料
2.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注意: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市)县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515限购问答:本市平迁户籍可累计计算
文章摘要:515限购解读:高端人才不受户籍社保限制,市内户籍平迁可累计计算。
2018年5月22日,成都市城乡管理局发布《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四)》,详细解读和补充 了“515”限购政策的要点。
全文如下:
1、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是否都须具备购房资格?
答: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都应具备购房资格(但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只须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即可)。
2、现役军人和军人退役、转业后购房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入伍前户籍在我市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2)所属部队驻扎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3)军人退役、转业后落户我市的,可以在落户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不受入户24个月的限制。
3、人才购房的,是否受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的限制?
答:是。持有区(市)县政府高端人才证明或蓉城人才绿卡的各类人才购房的,可不受户籍、社保限制,但其家 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应符合我市限购政策对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要求。
4、原户籍在我市的学生因入学将户籍迁到外地学校集体户上,毕业后将户籍迁回本市:
(1)如毕业后将户籍直接从学校集体户上迁回我市的,购房时如何计算入户时间? 答:户籍入户时间可以累计入学前在我市的户籍时间和毕业后迁回我市的户籍时间。
(2)如先将户籍迁到外地城市,然后再将户籍迁回我市的,购房时如何计算入户时间?
答:户籍入户时间应当从外地迁回我市之日起重新计算。
5、李某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其父母从外地通过投靠子女入户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已满2年,李某父母能否在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
答:能。虽然李某父母是通过投靠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但李某父母入户成都已满2年,且李某 家庭名下无房,李某父母可以自己的名义购房,也可与李某家庭共同购房;新购买的住房应计入李某的家庭自有 产权住房套数。
6、成年单身居民段某入户高新区南部园区已满2年,曾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后因工作变动到青羊区工作且在 成都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段某名下无房,段某想在青羊区或者金牛区购房,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答:是。因为段某在青羊区稳定就业且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所以段某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相应区域购 房。
515限购问答:本市平迁户籍可累计计算
成都明年随迁子女入学的家庭注意了。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就业务工人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审核办理
(一)网上审核
5月份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3.申请人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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