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了义务教育招生“四个严禁”, 普通高中招生“五个不得”,明确将全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全面加强违规查处力度。 义务教育招生“四个严禁”包括: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个人或社会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相关报名活动。 普通高中招生“五个不得”包括: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擅自变更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单独组织考试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以签约录取、承诺录取等方式违规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更改考生用户名和密码,限制、代替和误导考生进行志愿填报;不得擅自确定录取分数线;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含指标到校生)。(成都日报)
来源: 四川发布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